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广西贵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滨江壹号院(南院)”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及建筑立面设计方案变更的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广西贵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滨江壹号院(南院)”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及建筑立面设计方案变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防城区金花茶大道西侧
二、项目概况
(一)批准规划设计条件(地字第450603201800096号):总用地面积71836.14㎡,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建设规模:≤143672.28㎡,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40%,建筑限高:≤100米,配备车位,住宅:1个/户、商业:1个/100平米建筑面积(机动车位)。住宅:0.5个/户、商业7.5个/100平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
(二)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47757.62㎡,总建筑面积179213㎡,计容建筑面积143672㎡,容积率为2.0,建筑密度为15.65%,绿地率为40%。
(三)建设方案:建筑立面设计方案一。
三、公告地点
(一)《广西日报》《南国早报》《防城港日报》等任何一家覆盖防城港新闻的综合类报纸媒体。
(二)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fcg.dnr.gxzf.gov.cn。
(三)项目所在地现场:防城区金花茶大道西侧。
项目审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公示期为7日,具体公示时间以登报公示之日起开始计算,项目业主在拿到此函后须尽快进行现场及登报公示)内送达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工程规划管理科(联系电话:0770-2820082,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天马大厦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邮编:538001)。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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