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屡输官司须引起重视

广西日报 2020-04-29 07:27 大字

管弦士

据《南国早报》报道,在两类行政案件中,防城港市行政机关近年来败诉率激增。4月24日,防城港市中院通报,2012至2019年,该市两级法院共审结“两违”执法和土地征收征用行政案件216件,其中2012年至2015年行政机关仅败诉1件,而2016年至2019年行政机关败诉达57件。

行政机关整顿、治理“两违”(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以及对有关土地依法进行征收、征用,是职责范围内的事情。甚至可以说,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某些职能部门的员工就是专门干这个活的。

可是防城港市行政机关在最近4年,本应整治违法行为和依法进行征地的,却在法庭上屡屡败下阵来;“专业”去做这些事的职能部门员工,似乎不太“专业”。

该怎么看待这个现象呢?

一方面,这是群众法律素养提升、权益得以保障的体现。每起行政案件的背后,必然涉及一起或多起行政争议。群众与行政机关发生争议后,选择走上法庭处理问题,这是良性解决方式。我国法律赋予群众“民告官”的权利,在行政诉讼中双方必然有输有赢,行政机关败诉有什么好奇怪的呢?

另一方面,本该秉持各种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的部门,却在法庭上屡屡败诉,甚至有不少是输给了自己的管理对象。特别是,很多行政争议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已经经历了行政复议。但许多行政复议没有把行政行为的不当找出并纠偏,导致行政机关在“民告官”中屡输官司。这难免令人生出“不应该”之叹,觉得怪怪的。

这矛盾吗?不矛盾。前一方面,是从群众的角度看问题,为群众的合法权益能得到保障而欣慰;后一方面,是从行政机关的角度看问题,为一些行政机关未能很好做到依法行政,屡屡出现违反行政强制程序、使用法律错误等而惋惜。

在笔者看来,与其纠结于行政诉讼双方谁胜得多、谁败得多,不如及时从中发现问题,并加以重视解决问题。

如果在某个地方,群众在“民告官”中基本上都是输的,那就需要在相关领域加强对群众进行普法,同时还要依法对法院进行监督,防止当地法院“拉偏架”;而倘若行政机关在“民告官”中胜诉率低,那么不仅要强化对当地行政机关的普法,还应当找出当地行政机关出现纰漏的症结所在,规范权力的运行。

针对行政机关在“两违”执法和土地征收征用行政案件中屡屡败诉现象,防城港中院提出的司法建议,非常值得肯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确保行政机关正确行使权力;完善监督和激励机制,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等。

出现行政争议不可怕,在“民告官”中败诉也正常,但对屡屡输官司的行政机关而言,重视是必须的,找出症结、完善自我更是必要的。在这个问题上,从历史经验和各地实践来看,行政机关执政为民的意识越深入,职权法定的理念越牢固,依法用权的作风越扎实,防错纠错机制越完备,就越能够规范行政行为,才越能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和行政机关本身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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