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权确权公告
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员: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的要求,本联社将对本联社股权进行确权,并聘请专业托管机构对本联社股权进行登记及集中托管,以更好地维护社员合法权益。敬请各位社员亲赴指定登记地点办理股权确权手续。具体如下:
一、确权对象
本联社全体社员,包括全部自然人社员及法人社员。
二、现场确权时间及地点
1.现场确权时间:
2019年12月17日-2019年12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2.确权地点:
防城港市港口区兴港大道42号(海珍路对面)港口信用社二楼会议室(2019年12月17日、21日);
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德城新区企沙信用社三楼会议室(2019年12月18日);
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财源路52号光坡信用社二楼会议室(2019年12月19日);
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镇公车新城公车信用社(2019年12月20日)。
三、社员携带资料
(一)自然人社员携带资料
1.社员本人办理:社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金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社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由社员本人签名、股金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由社员本人签名;《公证书》(对《授权委托书》公证)原件;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法人社员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股金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有产权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社员最新章程及修正案(如有)复印件,章程需从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并加盖该局档案管理公章;社员的股东名册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应提供2份,自然人社员提供的复印件需有社员本人签名,法人社员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如社员所持股权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的,请予以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四、现场确权流程
社员或代理人向本联社工作人员提交身份证、股金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为自然人社员的,须提交对授权委托书公证的公证书)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领取《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员信息确认表》及相关文件,并如实填写,填写完成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双录区,进行核验,并录音录像及签字盖章确认。同时,社员需对提交的社员登记信息作出承诺与声明。
确权现场请遵守秩序要求,保持安静,凭排号牌排队办理。
五、咨询
为加速现场确权办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社员可先行到本联社各营业网点领取与现场确权有关文件,事先了解填写要求,提前准备需提交的证明文件。如需咨询,请到本联社各营业网点咨询或请拨打电话:0770-2824908,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假日及周末暂停)。
六、重要提示
1.如因继承、离婚、转让,赠与、拍卖、司法生效裁判,原社员发生分立、合并、清算等原因取得股权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无法提交证明文件或提交不全的,本联社暂停办理该股权确权,待补齐证明文件后社员可另行与本联社预约确权时间或在本联社另行指定的时间前来办理确权。
2.如存在股权权属纠纷、股金证上的社员名称与社员现行名称不一致等情形的,请先通过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确认后,再前来办理。
3.如因股权变更、增资扩股、股金分红等情形导致股金证记载信息发生变更而未更新的,请事先到发证网点办理补登手续;如股金证遗失,应持相关证明到发证网点按规定办理挂失手续,领取补办新证后,再前来办理确权手续。
4.如遇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办理的,请先通过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确认后,再前来办理。
5.本次确权本联社不向社员收取任何费用,食宿、交通及社员因办理确权所产生费用由社员自理。
6.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专业托管机构对本联社股权初始登记之日止,本联社暂停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9年11月28日
新闻推荐
本报防城港讯近日,防城港市公安机关在区外某高速公路收费站集中收网,打掉一个长期盘踞在广西、广东的传销团伙,在当地公安机...
防城港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防城港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