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摩托车不安全 上路将被查扣
民警查获的“迷你”摩托车。沈铭秋摄
南国早报防城港讯(记者钟小启通讯员沈铭秋)9月19日,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防城大队民警在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辆上路行驶的“迷你”二轮摩托车。经测量,该辆“迷你”摩托车只有60厘米高,长约1米,油箱、油门、刹车,类似摩托车的所有结构一应俱全,使用汽油发动机驱动。根据规定,该车目前不符合登记牌照的条件,因此不能上路。
当天上午11时30分,执勤民警发现,一名男子骑着一辆无牌“迷你”二轮摩托行驶在辅道,车身较小,看起来更像一辆玩具车。
经了解,该男子是在朋友车行看见这款“迷你”摩托车,感觉新奇,就花了600元买回来做代步车,没想到刚上路就被拦下。目前,因车主未能提供合法手续,民警对该车进行查扣。
民警介绍,他们在大院内对这辆“迷你”摩托进行了“试驾”,发现这种车由于车辆尺寸短小,明显不符合成年驾驶人的身体比例,时速为30~40公里/小时,不易操作控制,驾驶时容易失去平衡,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时,驾驶“迷你”摩托上路,路面上其他车辆驾驶员可能注意不到这么矮小的交通工具,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后,方可上路行驶。这类“迷你”摩托车属于组装车,没有发动机号、车架号,目前不符合登记牌照的条件,因此不能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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