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整治滥用远光灯行为

广西日报 2019-06-06 07:18 大字

本报防城港讯近日,防城港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期间,重点加强对夜间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对于被查获的违法驾驶员,执勤民警一律采取“一体验、二教育、三罚款”的方式进行处罚。

5月25日凌晨2时,在东兴楠木山检查点,一辆小轿车开着远光灯驶过来,执勤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出示证件并接受教育,起初这名女司机一脸纳闷,经过民警的提醒后才恍然大悟。为了使司机亲身感受滥用远光灯的危害性,执勤民警要求其蹲在车辆前方3米处,盯着远光灯看10秒钟。

行动中,民警首先让违法驾驶员亲身体验被远光灯照射的感受,随后对其讲解滥用远光灯的危害性和违反的法律法规,最后依法对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进行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这种“体验式处罚”,让违法者通过角色换位,正确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从而引导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摈弃交通陋习。在民警的耐心解释劝导下,违法驾驶员们纷纷表示以后会注意规范使用灯光。

据统计,5月以来,该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500余起,教育违法驾驶员500余人次。(蒋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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