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集中销毁报废车

广西日报 2018-09-07 11:23 大字

本报防城港讯9月4日,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集中销毁769辆达到报废年限、无法提供合法手续及公告后没有车主前来接受处理的二轮摩托车和小型轿车。

据介绍,防城港交警支队对该批车辆进行登报公告,督促车主尽快到大队接受处理。3个月公告期满后,车辆所有人仍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根据相关法律,对该批车辆进行集中销毁。在销毁现场,民警核对了741辆二轮摩托车和28辆小型轿车的相关信息,并监督每辆强制报废的机动车全部解体,把报废的零配件进行回炉销毁,防止这些报废车辆以及零配件流入社会。

(邱桂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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