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保厅通报今年第一季度环境质量成绩上季度广西空气质量排全国第15名

南国今报 2018-04-29 16:09 大字

今报记者赵劲松

4月28日上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通报今年第一季度全区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和其他环境违法情况,多个城市因环境质量较差被通报,还有多个企业因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

饮用水源达标率超9成

自治区环保厅水环境管理处副处长黎恒介绍,今年第一季度,我区52个地表水考核断面中的49个符合Ⅰ~Ⅲ类水质要求,水质优良比例为94.2%,未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的3个断面为玉林市南流江横塘、钦州市钦江东和百色市万峰湖断面。在14个设区市中,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相对较好的是梧州市贺州市防城港市,相对较差的是玉林市、北海市和钦州市。

在被列入考核的4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中,37个水源地水质达标,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为92.5%,3个不达标的饮用水源地均在北海。主要超标因子为pH值,但其超标原因并非人为污染或开发,而是地质构造所致。

空气质量排全国第15名

在空气质量方面,今年第一季度,我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8.1%,比全国数据高4.3个百分点,在全国排名第15名。

自治区环保厅大气环境管理处处长陈祖芬说,全区优良天数比例年度目标为90.3%(即全年污染天数要少于35.5天),“第一季度全区污染天数为19.7天,意味着4月至12月的污染天数不超过15.8天,才能达到全年考核目标”。14个设区市中,除防城港、梧州、钦州、崇左外,其他10个完成年度目标“压力山大”。而根据PM2.5浓度年度考核目标,除北海、防城港、崇左外,其他11个设区市完成年度目标同样有不小压力。

陈祖芬表示,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连续2个月倒数前3名的设区市、倒数前10名的县,以及连续2个月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不降反升的设区市、县(市、区)将进行预警提示并曝光;对连续3个月因PM2.5指标上“黑榜”的设区市,予以通报批评。

多个污染企业被通报

在查处环境违法方面,今年第一季度,全区查处违法案件212件,处罚金额318万元,将9件涉嫌污染犯罪的移送警方处理。

防城港宏源纸业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大西南临港工业污水处理厂、防城港市金源镍业有限公司、贵港市江南污水处理厂、玉林北流日用陶瓷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北海红坎污水处理厂等6家企业,因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问题被通报。

此外,去年12月至今年3月,全区对176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开展排查,查明存在的环境问题680个,自治区政府已公布问题清单。

据悉,今年我区将采取10项措施打好“清水保卫战”,尤其是南流江综合治理攻坚战。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谢伟表示,将会采取多项措施解决问题,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区地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明年年底前完成全区所有县级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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