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无固定经营场所不可申办烟草专卖许可证

北部湾晨报 2017-09-08 10:57 大字

(记者唐云建)9月7日,记者从市烟草专卖局获悉,为进一步明确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具备的经营场所条件,该局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及防城港市烟草制品零售市场实际,进一步修订防城港市城区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场所条件的有关规定,今后,无固定经营场所的商户,不可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据了解,新修订的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场所条件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原《钦州市城区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管理规定》同时废止。根据新规定,商户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必须符合“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的条件。所谓“固定经营场所”,即包括候车大厅、集(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独立铺面以及汽车客运站站前区域(广场)等,而占道经营、非法建筑、流动摊点等则被视为无固定经营场所,不可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新闻推荐

海洋渔业论坛在防城港举办

本报防城港讯(记者/杜蔚涛)9月7日,“2017海上丝绸之路——防城港海洋渔业论坛”在防城港市举办,全国渔业主管部门、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和龙头企业代表300余人参加。论坛...

防城港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防城港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