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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两兄弟” 离异富婆被骗百万元 “红娘”是受害者前大嫂,犯诈骗罪获刑10年

南国今报 2017-08-17 16:25 大字

今报东兴讯(记者钟小启通讯员苏景怡)东兴市女子李英(化名)在前大嫂罗某的“撮合”下,在网上结识了洪氏兄弟并坠入“爱河”。没想到,她被三人骗走了100多万元。8月16日,东兴市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40万元并赔偿李英102万元。

据了解,2013年初,李英与丈夫离异,并从前夫处分得不少财产。罗某知情后,见财起意,通过微信给李英介绍了一名叫洪某的男子并努力“撮合”。

此后,洪某骗得李英的信任,以各种理由向李英要钱。坠入“爱河”的李英没有考虑太多,在双方连面都还没有见过的情况下,就先后往罗某的账户打了共60万元。

2013年11月,李英收到一条来自“洪某”的信息,信息里称,他不是洪某,而是洪某的弟弟,他的哥哥洪某已因意外身亡。洪弟自称做花草树木工程和工程招标生意,罗某也自称与洪弟相熟,并向李英介绍了他的基本情况。

对于洪某的离去,李英并未伤心太久。在交往中,她逐渐对洪弟产生了好感。但双方没有见过面,只是在微信上看过照片而已。之后,应洪弟所求,李英多次汇款给他用于投资理财。

到2015年,加上之前给洪某的钱,李英共向洪氏兄弟投资100多万元,却没有得到一分钱分红。于是,她向洪弟提出撤资要求,遭到多次拒绝后,就再也无法联系上他了。李英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陷入骗子的圈套。

李英曾向罗某索要投资的钱,但罗某只给了她8万元,之后就再也不肯给钱了。李英于是报案。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罗某在此过程中共分得赃款40万余元。而洪氏兄弟,警方至今还未找到。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百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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