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减分”功能在东营市已正式上线 驾驶员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可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最高可减6分
记者 闫雯雯 报道
为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公安部特推出“学法减分”服务,驾驶员可在手机APP“交管12123”平台接受交通安全教育,进行学法减分。3月1日,“学法减分”功能在东营市正式上线,通过手机APP“交管12123”操作,最高可减6分。
据介绍,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后,选择学习教育业务模块下的“学法减分”按钮,即可进入“学法减分”申请页面。选择“网上学习”后,点击申请,业务须知阅读完毕后,点击“视频学习”或“文档学习”,即可正式开始学习。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学法减分”整个流程分为四个步骤,即网上学习考试申请、网上学习、网上考试、驾驶证减免分。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区分驾驶证准驾车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都可以参加“学法减分”。机动车驾驶人参加网上学习,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每次学习不得少于5分钟,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一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最高可达6分。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二)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三)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四)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五)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六)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七)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值得注意的还有,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24小时内补考,补考以两次为限。逾期或者补考不合格的只能重新申请“学法减分”。一个记分周期内可多次申请,但每人最多减6分。另外,“学法考试”需要实人认证并通过人脸识别比对,否则系统将不予通过减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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