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鞭炮不能任性放 东营市限域限时限放烟花爆竹 倡议低碳环保过安全年
2月8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全市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新闻发布会,对加强2021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工作进行通报。目前,东营市暂不具备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条件,而是采取了对燃放区域和时间进行限制的限放政策,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洁净的新春佳节。
注意!这些区域和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的禁放限放政策一直是市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在节日或婚庆等场合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已经传承了上千年的民情风俗,但由此带来的安全隐患、大气污染、噪声扰民等不良因素也确实存在。如何在人民群众对安全、环保方面日益迫切的需求和对传统民俗的尊重两者之间找到一个恰当的平衡点?
“在这种背景下,市公安局牵头起草了《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雪介绍,目前东营市采取了对燃放区域和时间进行限制的限放政策,尤其是设置了居民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应设置集中燃放点和限定燃放时间的条款。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2021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东营市在公园、风景区、林地等重点防火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过街天桥、立交桥、高架路等桥梁隧道部位;高层公共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建筑工地施工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厂区,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输变电、燃气、燃油设施安全保护区;机关办公区域、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文化体育、宗教活动场所、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点以外的社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可以按照安全优先、兼顾方便的原则设置社区内住宅小区的集中燃放点,引导居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市民在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时还要注意遵守以下限燃时段规定:每日二十三时至次日五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十五除外)。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Ⅲ级(含)以上应急相应期间全面禁止燃放。”罗雪表示。
东营市目前正在对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市应急管理局二级调研员陈登山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东营市共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2家,烟花爆竹常年零售店145家,2021年春节期间计划布设烟花爆竹临时零售店395处,东营市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对12家批发企业开展两轮检查,发现各类问题隐患115条;对145家常年零售店进行全覆盖式检查,发现问题303条。”陈登山表示,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另外,岁末年初也是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案事件的高发期。1月29日以来,市公安局部署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公共安全监管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全面摸清烟花爆竹常年零售点和春节期间临时销售点底数,制作销售网点清单,及时发现获取案件线索信息,消除安全隐患。行动中共收缴爆竹2.96万头、烟花621箱,查破案件11起,行政处罚11人,捣毁非法窝点1处。
倡议春节尽量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 低碳环保过春节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但随着时代的变迁,特别是人口的激增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燃放烟花爆竹也面临新的情况。
在新闻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主任尚凡一介绍,环境质量监测表明,燃放烟花爆竹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明显,会导致PM2.5浓度快速上升,空气质量在短时间内迅速恶化,特别是在大气扩散条件不好的情况下,集中燃放会加剧空气污染,不利于群众身体健康。
“从近几个春节看,基本上每年除夕到元宵节都会发生短时间的污染过程,其中除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外,烟花爆竹的集中燃放也是快速推高污染物浓度的一个关键因素。”尚凡一表示,新春佳节将至,我们向全市广大市民朋友倡议尽量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减轻空气污染,过一个安全、祥和、文明、健康、低碳、环保的春节。
(记者 关晨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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