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府办发出通知要求 残疾人凭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本报讯 8月2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残疾人凭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通知》,通知中说,为切实加强对残疾人群体的帮扶和关爱,体现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解决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有关问题,自即日起,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有关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办理残疾人专用公交卡相关规定,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即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对已办理的残疾人专用公交卡,在使用期限内仍可与残疾人证同等效力使用,避免因政策调整给残疾人乘车带来不便。《通知》中说,残疾人持残疾人证上车时,应向公交车驾驶员出示具有照片页面的残疾人证件,残疾人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伪造、涂改、转借。为切实保障残疾人人身安全,《通知》还要求,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乘车,应有护理人员陪同。
(记者 商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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