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改造?居民应有知情权

东营日报 2020-08-12 15:00 大字

本报评论员

搞好社区工作,包括搞好社区维修改造工作,是做好为民服务“最后100米”的实战演练。是学习和落实“枫桥经验”,并着力打造其“东营样板”的生动实践。如何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让市民拥有知情权、建议权、参与权应是其中的关键步骤之一。

这些年来,各地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作不断提档升级,涌现出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但同时也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前期规划粗糙,中间施工缓慢,后期尾工撒手不管。再比如,设计不科学,质量不过关,常修常坏,顾此失彼。有一年某小区维修改造,部分住宅楼顶重做防水处理。这本来是居民期盼已久的好事。可是施工队伍做事马马虎虎,雨季里把旧的防水层揭掉了,然后接连几天不施工换新的。一场大雨过来,有的居民家里四处漏水,墙皮发霉、木地板变形、衣服被褥被污水浸透,弄得大家很不愉快。这些问题的发生,多多少少都跟居民知情权、建议权、参与权缺失有关。

社区改造,是政府的事,也是大家的事。政府从有限的财政资金里拿出钱来给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职能部门和施工单位就应该考虑周全,计划缜密,落到实处,让群众真正有获得感、幸福感。小区维修改造的目标无外乎是让小区设施环境更合理、更方便、更环保、更安全。这些问题,事关居民切身利益,最终都需要由居民来评判。与其闷着头干,不如让市民提前参与进来,把他们的诉求直接摆在桌面上。让职能部门意见、专家意见、居民意见相互碰撞,以便找到最佳结合点。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居民的家园。居民长期生活在社区,对社区的了解比一般人都深一些。类似于社区改造这样的工作,如果让居民提前参与,便能事半功倍,少走弯路。而有些事情,涉及市民的兴趣爱好,则可以让更多的市民代表参与讨论,以有效解决“众口难调”的问题。比如,社区适合种什么树、养什么花;哪些地方适合建车位,哪些地方适合搞绿化;哪些地方容易变成卫生死角,哪些地方雨季长期积水……居民都了如指掌。

赋予居民知情权、建议权、参与权,还可以有效解决一些长期遗留下来的矛盾纠纷。比如有的小区篮球场、健身路径选址不科学,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有的小区有好几个大门,但正门却开在车水马龙的城市主干道上,进出不方便、不安全。有的小区建有学校、幼儿园、早市夜市,外来车辆妨碍交通,高音喇叭直接影响居民休息。对这些,周围的居民意见很大,社区改造正是改变这种尴尬状况的好机会。

总之,面对纷繁复杂的城市难题,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最好不要包办代替。尤其对那些有争议的问题,更要把主动权交给居民,让他们去协商、去争论。最终争议结束了,共同的方案也就出来了,这就叫“最大公约数”,这就叫“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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