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集中挂牌延期到8月31日 9月1日起无牌电动自行车不能再上路了
记者 闫雯雯 报道
6月11日,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依据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和省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关于印发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问题清单及解决方案措施的通知》规定,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截止日期延长至8月31日,9月1日起对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同时,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施登记挂牌,有利于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及时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电动自行车实名制,则有利于严厉打击盗窃、收赃、销赃、窝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及追赃返还,提高治安防范能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电动自行车挂牌方式分现场办和网上办两种方式,东营市现设有98个办理点,可就近选择办理。新国标、旧国标和非标车(临时牌)均可到现场办理。另外,给没有脚蹬的电动车或者不是电动摩托车的二轮电动自行车挂牌可通过微信关注“东营交警”公众号,点击“首页”——— “电动自行车管理”——— “过渡期临时号牌申请”输入相关信息申请号牌,领取方式分自取和邮寄。自取到选择的自取点领取,邮寄需支付12元邮寄费。
按照目前的要求,并不是所有的电动车都可以挂牌,对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按照新标准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车辆来历证明等信息,符合条件的,办理注册登记,可以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同时,对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经查验具备脚踏骑行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等符合标准,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明等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也可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对于不符合以上两种情况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实行备案登记,只能发放临时号牌。
其中,正式号牌申请应携带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并现场交验车辆。无法提供旧标车合格证发票的可填写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办理。办理临时号牌的,车主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申领的,需填写车辆和车主信息,自助上传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整车编码、车辆左后45°角照片,不需要交验车辆。现场办理的,应携带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并现场交验车辆。合格证发票无法提供的可填写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办理。
另据了解,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使用全省统一的登记管理系统,按照业务办理顺序,依次生成号牌号码。因此,并非人工确定号码,而是自动按照顺序生成,切勿轻信非法中介和商家买卖号牌,以免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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