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减免患病贫困人口医疗费用23万元
□记者 王晶 报道
本报河口讯 河口区实施精准健康扶贫,落实贫困人口患者“减免诊疗费用”优惠政策,今年以来,各级卫生机构共减免患病贫困人口医疗费用23万元。
河口区不断完善健康扶贫的政策体系,强化工作措施。精准识别患病贫困人口的病情及病种,按照一户一案、一人一法的原则,逐一建档立卡。在此基础上,利用基本公卫随访、重点人群查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载体,开展全方位无缝隙的宣传活动,将健康扶贫知识、优惠措施传达到每一名贫困人口。
推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经办机构、医疗救助机构之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经办机构、医疗救助机构积极与定点医院、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接,相关政策在定点医院通过同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实现“一站式”结算,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针对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一对一”备案制度,逐户逐人落实好“医疗费用减免”“先诊疗、后付费”机制等便民惠民措施。截至目前,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得到有效救治。
近年来,河口区积极做好定点医疗机构落实贫困患者商业补充保险工作,确定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对贫困患者在按照我区实施减免惠民政策的基础上,承担10%的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外的住院医疗费用,有效减轻了保险覆盖人员的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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