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车管微课堂 第七十七期

东营日报 2019-12-05 10:57 大字

记者 张振 通讯员 董婷婷 整理

■来电人黄先生反映:名下曾有多辆车,前期有一辆卖废铁,近期我发现我的其他车辆在黑名单内,无法审车。请帮助落实处理。

噪车管民警:您好,黄先生,您名下有车辆已卖废铁目前无法办理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24号令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回收企业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建议您到辖区大队办理相关手续,处理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后给予您名下其他车辆办理审车业务。如您还有什么业务问题,请拨打车管咨询电话:0546-8737861、0546-7272035或登录官方微信及微博(东营车管)留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望您对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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