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2月26日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决定: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中旬在东营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东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东营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东营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和批准东营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东营市2020年市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事项;八、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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