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公路限速应该开门纳谏

烟台晚报 2019-10-11 09:15 大字

交通运输部近日在回复全国政协委员、东营市副市长冯艺东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关于规范高速公路限速的提案时明确,公路管理部门将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重点解决限速值过低,限速值变化过于频繁等问题,为广大驾驶员提供一个安全、高效的高速公路行车环境。(10月10日《工人日报》)

“十次事故九次快”,对于公路尤其是高速公路来说,合理限速有助于降低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保障交通参与者安全出行。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高速公路限速忽高忽低等问题突出,甚至是同一高速公路、路况条件相似情况下,出现“断崖式”降速。

限速值过低、“过山车”式限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道路通行和道路资源利用率。驾驶员将注意力集中在限速标识上,容易忽略了对旁边驾驶环境的观察,从而引发交通事故。加之一些限速标识不明显,限速“忽高忽低”很容易让人质疑是在人为制造超速罚款陷阱,难逃“执罚经济”之嫌。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山东东营市副市长冯艺东提交提案,建议根据高速公路设计速度、地理条件等不同因素,统一规范全国高速公路指导性限速标准,保持限速的相对稳定。如今,交通运输部对提案作出回复,表示将解决限速值过低,变化过于频繁等问题,“在几何指标、路侧条件和运营环境等条件未有明显变化时,高速公路限速值不宜频繁变化”。

应该说,有关部门积极回应、虚心纳谏的态度,值得点赞。不过,限速不科学、不合理问题不只限于高速公路,在普通公路同样普遍存在。截至2018年末,全国公路总里程达到484.65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4.26万公里,占比不到3%。对于公众来说,不规范限速问题影响更大的还是普通公路。毕竟,高速公路不是天天都跑,身边的普通公路却是每天都要通行。限速不科学、不合理,直接影响公路的安全舒适出行、通行效率和公众的切身利益。尽管政协委员的提案是针对高速公路,但有关部门不应止于就事论事,而应举一反三,以此为契机全面规范各级公路限速,彻底解决这一顽疾。

此外,规范公路限速,不能只是闭门造车,而要开门纳谏。公路限速事关公众切身利益,广大公众作为公路的使用者,对于限速是否合理感受最深切,也最有发言权。有关部门应及时召开听证会,让公众参与到限速值的确定和调整,如此才能充分保障限速科学合理,让人欣然接受。

特约评论员

张淳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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