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居民大病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
据了解,近日东营市对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提高了东营市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水平。
政策调整后,2019年度东营市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维持1.6万元不变,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6万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6万元以上(含1.6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5%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0%的补偿;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部分给予75%的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其中前两段的补偿比例分别比2018年提高了10%、5%。
值得关注的是,东营市再次加大对建档立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的政策倾斜力度,贫困人口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由6000元降低至5000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5000元以上(含5000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5%的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5%的补偿;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部分给予85%的补偿,取消了贫困人口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2019年9月1日起,承办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的人保财险东营市分公司将对2019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居民大病保险医疗费用进行补报。 (记者 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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