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3号),加快培育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按照市政府要求,市人社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意见》起草背景及过程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了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改革任务。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决策部署。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要求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技能人才培育。收到省政府文件后,市人社局启动了实施意见起草工作,商请有关部门提出了细化措施,并充分征求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意见。经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本《意见》。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及创新点
省《意见》主要汇集了国家和省原执行的政策,非常全面、具体。东营市拟定的《意见》没有重复省《意见》内容,重点围绕贯彻国家和省《意见》确定的政策,结合东营实际,拟定了具体落实措施。主要从明确培训重点、壮大培训载体、创新培训模式、完善培训机制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
一是明确培训重点,加大七类人才培训力度。根据东营市“5+2+2”产业体系发展需求,加大主导产业技能人才培训力度;聚焦服务业发展,加大现代服务业技能人才培训力度;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加大乡村技能人才培训力度;聚焦打造文化品牌,加大文化艺术和传统技艺人才培训力度;聚焦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大城市管理技能人才培训力度;聚焦创新创业,加大“黄河口创业者”培训力度;聚焦重点群体,加大困难人员技能培训力度。
二是壮大培训载体,着力发挥三类载体作用。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健全企业职工培训制度,依法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开展企业自主评价技能人才试点,促进评价结果与待遇落实有机衔接。发挥职业院校支撑作用,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要开展职业训练院试点,探索建设“没有围墙”的东营工匠学院。发挥各类市场培训机构辅助作用,大力发展民办职业培训,充分发挥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平台优势,引进培育一批中高端培训机构。
三是创新培训模式,创新打造三类培训模式。创新校企合作培训模式,推动职业教育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鼓励企业参与课程开发、专业教学、实习实训等,支持职业学校、行业企业建立职业教育联盟。面向企业在职职工和职业院校在校学生,企校“双师”联合开展培训。创新“互联网+技能培训”模式,搭建产教融合职业培训信息服务云平台,探索开设网上培训课程。创新职业技能竞赛培训模式,举办黄河口职业技能竞赛、“匠心东营”职业技能竞赛、乡土人才传统技艺技能大赛等赛事,将东营特色技能项目纳入竞赛。
四是完善培训机制,重点建立三项培训机制。按照“统筹管理、整体部署、分类实施、协同推进”的原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统筹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规划、调度、督导等工作,推动建立“大培训”工作机制。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完善全市职业技能培训统计制度和以身份证号为唯一标识的培训档案;依托市政务大数据平台,融合培训数据,实现部门间共享。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对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就业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清单管理和绩效评估,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信用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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