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系列政策解读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相关人才政策

黄河口晚刊 2019-05-10 01:01 大字

编者按 为贯彻落实省委“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和全省人社系统“创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培育创业主体、完善创业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近期,市人社局将利用《东营日报》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营人社微信公众号集中开展东营优秀创业示范平台展播活动,让更多的创业者了解创业政策、对接创业平台、实现创业梦想、激扬创新活力;同时也督促各创业示范平台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促进服务质效提升,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东营市培育更多创新创业主体,不断把各项创业服务引向深入、落到实处。

一、齐鲁首席技师评选(鲁政办字〔2015〕233号,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承办科室:职业能力建设科,李秀,8381156)

解读:1.获评的齐鲁首席技师管理期限4年,管理期内每人每月可享受1000元的政府津贴。

2.申报时间、程序和提报材料按照省人社厅通知要求办理,政府津贴由省人社厅统一发放。

二、鼓励各地利用闲置办公用房、校舍、厂房等,培育引进一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入驻机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租金减免,可对自行租用办公用房给予一定租金补贴。(鲁政发〔2018〕26号,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承办科室: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成照俊,8381956)

解读:按照“一中心、多平台”的发展模式,建设东营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创新创业基地)。入园企业将享受房租、物业等方面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优惠政策要求进行申报。

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发〔2011〕12号,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承办科室: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张建勋,8386056)

解读:面向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每人一次性发放政府特殊津贴2万元,免征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程序和提报材料按照省人社厅通知要求办理,津贴由省厅统一发放。

四、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鲁政办发〔2017〕43号,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承办科室: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张建勋,8386056)

解读:面向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120名左右,5年管理期内,省财政每年给予每名专家科技奖金1.2万元,每年可享受一次或多次共计10至20天的休养。对夫妻两地分居的,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帮助将其符合调动政策的配偶调到专家所在地。专家的父母、配偶和未婚子女愿意到专家单位所在地落户的,由专家本人提出申请,公安部门可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申报时间、程序和提报材料按照省人社厅通知要求办理,专家科技奖金由省厅统一发放,休养由省厅统一部署安排。2018年,东营市新增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专家人数达到了20人。

五、博士后交流培养(鲁政办发〔2017〕44号,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承办科室: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张建勋,8386056)

解读:加大博士后交流和培养力度,鼓励、支持博士后研究人员积极申报国家组织的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符合条件的外籍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报国家和省引智项目计划。加大博士后国际化培养力度,每年资助一定数量的35岁以下优秀在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基地)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优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研修访学、合作研究或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具体工作由省人社厅统一安排部署。

六、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设站及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补贴政策、税收优惠政策(鲁政办发〔2017〕44号,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承办科室: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张建勋,8386056)

解读:省财政对省属高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按照每人每年8万元,每站不超过5人的标准予以补助;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招收首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启动创新项目后,给予设站单位10万元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补贴。补助和补贴由省人社厅统一拨付。博士后设站(基地)单位投入博士后工作的经费中,用于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按照国家税收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2018年,东营市新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家,公布时间分别为2018年11月7日、12月14日,奖补资金按程序申请拨付中。

七、鼓励社会力量引才奖励政策(鲁人组发〔2016〕36号,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承办科室: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张建勋,8386056)

解读:2017年起,每年遴选奖励一批为山东省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每年遴选不超过10家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每家机构奖励20万元;每年奖励不超过30名个人,根据推荐引进人才的所属类别,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奖励申报时间等具体安排由省人社厅统一部署,由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提出申请,提报要求材料,经县区、市人社部门审核后报省人社厅。

八、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人社部发〔2018〕74号,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承办科室:职业能力建设科,彭国强,8381072)

解读: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九、新设博士后工作站奖励(东发〔2017〕15号,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承办科室: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张建勋,8386056)

解读:对新获批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市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市人社局统一拨付至设站企业账户。2018年新设站1家,11月7日行文公布,待《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激励政策》出台后,进一步完善条件程序,及时按规定拨付奖励资金。

十、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引进培养各类专业人才和产业领军人才(东发〔2017〕15号,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承办科室: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张建勋,8386056)

解读:符合条件职工可参加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市首席技师、技术能手推荐评选,可参加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齐鲁首席技师等人才工程项目推荐评选;符合条件企业可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创新实践基地、齐鲁首席技师工作站等各类人才平台载体;有人才需求的企业可参加市县人社部门组织的系列招才引智活动。

更多政策内容请登录“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关注“东营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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