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 2019 年度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需求计划的通知

东营日报 2019-04-16 15:26 大字

各有关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拓宽就业帮扶渠道,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度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需求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主体、数量、范围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主体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在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80个,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75个。

(三)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

1.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2.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社会救助、法律咨询、群团工作、社区管理、社区矫正、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服务等岗位;

3.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和社会组织等单位临时设置的工勤服务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登记失业就业困难人员:

(一)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二)城乡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毕业半年后仍未实现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四)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六)失林失地农民;

(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八)随军随调家属;

(九)刑释解教人员;

(十)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十一)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员。

三、公益性岗位政策待遇

各类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支付不低于东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社〔2018〕86号)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四、岗位申报

各用人单位于2019年4月19日前,填写《东营市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核定表》(附件1、2)、《东营市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附件3)、《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承诺书》(附件4),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管理科。

联系人:逯海兵

联系电话:6378951

邮箱:dysjyglk@163.com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290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附件请登陆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关注东营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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