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出新招 银行因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形成本金损失,符合条件可获补偿
本报4月1日讯(记者张园园通讯员隋烁)记者从东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了解到,近日省相关部门出台了相关政策,对银行因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形成的本金损失,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银行实际发放贷款损失额度一定比例给予补偿。
“这对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东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最近出台的《山东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对于银行因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形成的本金损失,按照银行实际发放贷款损失额度的40%的比例给予补偿,单笔补偿金额第一个业务年度不超过200万元、以后年度根据银行绩效考核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据介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来源于中央和省级资金,包括知识产权风险补偿基金,用于对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生风险的补偿,省相关部门在银行开设专用存款账户对风险补偿资金进行存放和管理,产生的孳息等收益全部补充到该账户。
在省内依法设立的各类银行机构,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后可以申请使用专项资金。银行办理登记备案遵循自愿原则,并要符合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合规经营、近两年内未出现违规或重大风险事件、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的50%等基本条件。
上述工作人员介绍,东营市专利权融资工作2012年就已经开始,起步较早。目前市内多数银行已经可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业务,累计质押登记金额约32亿元,未产生过坏账。其中,2017年全年,全市知识产权质押18笔,融资金额达4.635亿元;2018年,全市全年共计完成专利权质押贷款登记10.46亿元,占全省总额度的19%,居全省第一位。此外,为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开展,省、市两级还配套了贴息和补贴政策,东营市也获批首批山东省专利权“政银保”融资试点城市。
“为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推广,降低银行承担的风险,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是有力措施之一。”工作人员介绍,针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在确认贷款无法偿还或者无法全部回收时,弥补银行的部分损失,提高银行开展业务积极性,而对企业来说有利于解决资金需求,特别是对科技型小微企业,能更及时获得“输血”,进而推动科技型企业的规模化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除此之外,东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还将积极培育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构,探索利用市场化运作解决融资难,积极开展高价值培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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