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交警开展“春雷清零百日行动” 137人驾驶证状态异常驾车被拘

大众日报 2019-04-02 10:01 大字

2月18日至5月31日,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雷清零百日行动”,集中排查一批因酒驾、醉驾、毒驾等吊销驾驶证后仍驾车上路的安全隐患,集中查处一批驾驶证状态异常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减少因驾驶证状态异常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本报记者冯磊吴荣欣

本报通讯员郭振林

多种交通违法行为

可拘留

根据我国交通法规定,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处以罚款200-2000元,并处拘留15日以下;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处以罚款200元,扣留机动车;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处以200-2000元罚款,扣6分,并处拘留15日以下;逾期未审验驾车的,处以罚款200元;逾期未换证驾车的,处以罚款100元;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处以罚款200元,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实习期上高速公路无陪驾的,处以罚款150元;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机动车牵引挂车,处以罚款200元。

大数据

可研判问题车辆

据介绍,东营市交警支队充分应用集成指挥平台查缉“驾驶证状态异常”仍驾驶机动车行为,特别是因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行为被吊销驾驶证关联车辆。通过调取全市驾驶证状态异常人员信息及其名下的车辆信息明细,对其车辆行驶轨迹进行分析研判,确定嫌疑目标,根据车辆行驶区域下发给相关辖区大队,相关辖区大队通过比对驾驶证状态异常人员照片与过车过程中采集到的驾驶员照片,确定嫌疑目标,进而开展查缉行动。

特别是对因酒驾、醉驾到支队参加满分学习的,东营市交警支队组织警力对其驾乘车辆进行特殊“体检”,凡是酒驾、醉驾后仍驾驶机动车的,全市统一标准一律行政拘留14天。

以案说法以案示警

东营市交警支队依托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排查梳理“驾驶证状态异常”仍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记录和相关信息,并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抄告驾驶人和车主所属单位、企业,由所属单位、企业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对查处的“驾驶证状态异常”仍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及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通过微信、微博等媒介广泛传播,以案说法,以案示警。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驾驶证状态异常仍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浓厚氛围。

截至目前,该支队共处罚相关交通违法行为597笔,拘留137人。其中,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56起,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42起,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3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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