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东营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 申请人26日可进行网上申报

黄三角早报 2019-03-21 13:19 大字

本报3月19日讯(记者解岩)近日,记者获悉,东营市2019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开始,3月26日8点起至4月1日17点,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且已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

2019年,在东营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时,未能及时取得居住证的,可凭办理居住证申请时公安机关开具的《信息登记回执》提出申请,办理认定手续。2020年起,申请人在东营市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凭居住证办理)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东营市的中国公民,可在东营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3月26日8点至4月1日17点,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且已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申请人一定要认真查看每个认定批次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批次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批次(2019年6月21日至6月27日,在7月10日前能够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无法申报、认定,责任由本人承担。

网上申报成功人员在2019年3月27日至4月2日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等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可就近选择指定医院)。

2019年4月1日至4月4日(上午8点半至11点,下午2点至5点)。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个人承诺书》、考试合格证明、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请查阅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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