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符合市直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人员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将作为轮候配租对象

东营日报 2019-02-20 10:01 大字

本报讯 2月18日,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发布了东营市2018年度符合市直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人员公示。四类保障对象共计184人,公示期为7日,公示无异议者将作为轮候配租对象。

记者注意到,其中,低收入家庭83人、在本申报区域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90人、新就业人员1人、调入本区域国家工作人员10人。

2018年8月24日至10月31日,东营市组织符合市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了申请报名,随后,多部门进行了联合审核。经联合审核符合市直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人员共计184人,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将作为轮候配租对象予以登记。轮候配租时将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确定轮候配租顺序,其中,综合评分因素包括家庭人均年收入、申请人夫妻平均年龄、家庭人口数量、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等6项。

据了解,2018年,为进一步完善市直公租房分配管理制度,确保公共资源的高效利用,实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东营市发布《关于做好市直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审核复核工作建立常态化受理暂行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市直公租房开始推行常态化受理、定期联审、评分轮候等便民机制。

“所谓常态化受理,就是本次申报结束后,自2018年11月1日起,凡符合通知规定的申报区域、申报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均可在正常工作日期间向市住宅发展中心提出申报申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牵头各相关部门自2019年起利用每年的5、6月份和11、12月份集中开展两次联合审核。

(记者 马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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