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生态林场建设管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关于“保证政策连续性加强生态林场建设管理”建议的追踪报道

东营日报 2019-01-23 16:37 大字

建设生态林场是2012年东营市为改善生态环境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经过几年的建设发展,生态林场已发展成为全市森林资源最丰富、生态环境最优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生态功能最完善的地方。

为保证政策的连续性以及更好地加强生态林场建设管理,在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陈志峰提出了《关于保证政策连续性加强生态林场建设管理的建议》,得到市林业局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建议得到及时回复,并尽快解决。

代表建议:

保持政策连续性、理顺管理体制、加大对生态林场的政策性扶持

市人大代表陈志峰在建议中写道:“一是保持政策连续性,继续落实市委《关于加快生态林场建设的意见》(东发〔2012〕13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市财政集体土地每亩补助500元的政策;二是理顺管理体制,在市林业局成立林场管理机构,履行生态林场管理职责;三是加大对生态林场的政策性扶持,在森林抚育造林补贴、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四是制定并出台市生态林场管理办法,明确功能定位和隶属关系,确保生态历程健康发展,为启动国土绿化行动提供示范。”

办理情况:

稳定现有林场扶持政策、加大对生态林场的政策性扶持等

在收到《关于保证政策连续性加强生态林场建设管理的建议》后,市林业局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从稳定现有林场扶持政策、加大对生态林场的政策性扶持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力促建议落地见效。

稳定现有林场扶持政策方面。生态林场的公益特性加上土地流转的惠农特性,决定了生态林场持续经营必须依靠必要的财政投入。市林业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生态林场建设的意见》(东发〔2012〕13号)文件要求,为保障生态林场事业持续发展,经过多次汇报和积极争取,明确保持生态林场市级扶持政策连续稳定。

加大对生态林场的政策性扶持方面。近年来,东营市积极争取政策性资金向生态林场倾斜,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连续4年安排在生态林场实施。下一步,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东营市将积极争取政策性资金向生态林场倾斜,生态林场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政策性资金有关管理办法要求合理使用资金,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提高林场经营管理水平。

制定出台市生态林场建设管理办法方面。生态林场是林业生态建设的新兴组织形式,保障林场管理规范和持续发展,出台生态林场管理办法很有必要。自2016年起,市林业局即组织力量对生态林场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认真调研,并在调研基础上,起草了《东营市生态林场建设管理办法》(讨论稿),目前正在进一步多方面征询意见和修订完善中。

(记者 吴文召 通讯员 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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