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大家谈1 市民文明素养该如何养成?
《东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宣传贯彻《东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本报特开辟“条例大家谈”专栏,约请相关职能部门及广大市民结合自身工作和生活就如何贯彻条例、自觉践行条例谈做法、谈感受,以凝聚共识,巩固东营市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成果,提升市民的文明素养。
访谈嘉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容市貌管理科工作负责人 程善伟
东营区文汇街道文明工作负责人 闫涛
东营区文汇街道商隆社区党委书记 牛丽洁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丽日社区中惠家园小区居民 逯好英
程善伟
东营市已经连续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这与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是分不开的,也体现了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逐步提高,《东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出台,恰逢其时,为市民文明行为的提升提供了法律规范,也为城市管理者提供了管理规范和遵循。我相信,随着《条例》广泛宣传和督导落实,有全市干部职工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将明显提升。
闫 涛
今年东营市实施《东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让人拍手称好,通过法律法规的强制力来强化道德作用,约束市民的行为,坚守道德底线,有利于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东营市的城市形象。对于文明工作而言,这让我们向不文明行为说“不”,从此有了法律依据,在推进全市文明工作方面,我们更有了法律保障。同时,也标志着东营市的文明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在这里,我希望通过我们的工作,让文明成为一种习惯,让文明蔚然成风。
牛丽洁
《东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出台,对“文明行为”有了更加清晰明确的定义,全面、科学、规范地告诉我们什么是“文明行为”,给我们每个市民指明了行为的方向。城市社区是文明行为的推动力量之一,更应成为《条例》的推广者和践行者。我们有义务加强宣传引导,帮助广大社区居民更深入地理解并践行《条例》。我们每名社区工作者也都是一名公共场所文明行为和交通文明行为规范的引导员,当发现在公共场所有市民大声喧哗、争吵谩骂,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设备、花草树木,或者在公路上电动车、自行车逆行、闯红灯、行人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行为时,都要勇于指出,及时沟通。相信在《条例》的指导下,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和居民的积极配合,我们这里将更加文明、有序,我们的城市也将更加美丽、和谐。
逯好英
我觉得《东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我们市民来说,既是一种约束规范,也是一种引导。没有《条例》,我们的行为文明不文明,没有一个明确的衡量标准,现在好了,我们知道什么样的行为是文明的、值得提倡的,什么样的行为是不文明、应当改正纠正的。在生活中,一些不文明行为因为习惯而很随意,有了《条例》规范,我们市民往往就会自觉地去适应践行它,对于自身的不文明行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条例》以法律的形式对文明行为进行了规范,市民有不文明行为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这样就形成了一定的威慑力。当一个城市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得到提升,那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也会相应提升,我们的生活才会更美好。
本期主持:王敬伟 本期组稿:王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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