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民政局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 “四类”社会组织今后可直接登记

东营日报 2018-12-25 15:26 大字

本报讯 日前,市民政局出台意见,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其中,以下“四类”社会组织可直接登记:行业协会商会,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为满足城乡社区居民生活需求、在社区内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另外,慈善公益类、志愿服务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册资金标准直接降低至5000元,支持新兴领域成立社会组织,减少社会组织登记环节等。

注册资金标准降低了。重点针对慈善公益类、志愿服务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降低注册资金标准,由3万元降至5千元;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不低于10万元,以研究院为组织形式的开办资金不低于50万元。

下延基金会登记权限。东营市根据山东省政策,将基金会的登记权限下延至县(区)民政部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注册登记。

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的注册资金降低到1千元,可由具备条件的银行出具资金证明。社会团体类社区社会组织会员可降低至15人。

支持新兴领域成立社会组织。鼓励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和单位发起成立相关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符合登记条件的,优先加速办理。

社会组织登记行政许可事项,自民政部门出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记者 李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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