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

东营日报 2018-12-11 16:01 大字

被执行人:肖静霞、李依泽、李延等,东营上泽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2017)鲁0502民初2285号、(2017)鲁0502民初2286号、(2017)鲁0502民初2287号民事判决书,截止于2018年12月6日,我行与肖静霞、李依泽、李延等,东营上泽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借贷纠纷案所享有的未执行完结的债权及相应权利,我行已将上述债权转让给山东尚通投资有限公司,请各被执行人直接向山东尚通投资有限公司履行尚未履行完毕的民事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特此通知。

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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