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出台中心城区房地产用地管理办法 住宅用地拿地1年内开工逾期将按闲置土地处置

东营日报 2018-12-04 10:37 大字

土地熟化由政府主导社会资本方等不准介入

自本办法印发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允许社会资本方和自然人提前介入和参与土地熟化。本办法印发前市政府已储备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委托市属国有企业使用政府资金或自有资金实施土地熟化工作。

房地产用地供应按年度制定计划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年度房地产用地需求建议书,结合中心城区各区域上报的年度拟供房地产用地资源状况等因素,拟定中心城区年度供地计划,报市政府批准。

居住用地地上容积率≤1.5严格控制零星地块开发

结合区域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区位条件、功能定位,合理确定开发强度和容积率,居住用地地上容积率原则上不大于1.5。

出让合同统一约定受让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因不按期开发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的,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照相关办法以闲置土地开展处置工作。

>>详见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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