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车管微课堂·第四十一期

东营日报 2018-11-29 14:50 大字

■来电人杜女士咨询 您好,我丈夫最近因病去世,我想把他名下的车辆变更为我的名字,听人说这种情况可以直接办理变更,保留原来的车牌号,我想请问下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吗?

噪车管民警 您好,杜女士,此种说法是不正确的。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十四条,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薄》。现您丈夫已经去世,不符合变更登记的要求。此种情况只可办理过户,需交验机动车,并携带以下资料:现车主有效期内身份证、行驶证、登记证书、原车主户口注销证明、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若现车主是外地户籍,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办理完过户之后,机动车需重新选号。

(记者 张振 通讯员 董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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