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公告送达

东营日报 2018-10-12 11:49 大字

孟庆芳:

本机关于2017年11月3日作出《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鲁东交运(04)罚[2017]0505A01709130004号),你未履行该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五十四条规定,依法向你催告。因你地址不明,通过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鲁东交运(04)催告[2017]0505A01709130004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东营市东营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内容如下:

一、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主动缴纳罚款5000元及加处罚款5000元,合计10000元,请你按要求自觉履行;

二、若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你有权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到本机关进行陈述或申辩;逾期不陈述或者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特此公告。

联系人:尚立波,联系电话:05468181378,地址:东营市南二路与东二路交叉口向南四公里路东胜利油田危化品专用停车场院内办公楼一楼。

东营市东营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

2018年10月10日

新闻推荐

第十五届中国林交会东营获14个金奖

□李明杨振坤闫德泉报道本报东营讯9月19日至22日,第十五届中国林产品交易会在山东菏泽中国林展馆举办。...

东营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东营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