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子量长短 绩效引导向 ——东营市出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相关办法

东营日报 2018-07-26 15:34 大字

本报记者 王俊杰

这是一次关乎东营未来的“自我革命”。

这是一次影响发展大局的“关键一招”。

——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相关文件,分别针对县区、市属开发区(示范区)、市直部门单位(垂管部门单位)、银行机构制定了2018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同时,出台了《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运用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多种手段奖优罚劣,让干得好的既受表彰又得实惠,让干得不好的既丢面子又丢位子,着力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这次印发的综合考核相关办法,抓要害、点穴位,突出‘实在实干实绩\’,着力树立事业为上、有为有位的鲜明导向,对于东营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说。

高位推动:

科学谋划顶层设计

以上率下、高位推动,科学谋划顶层设计,让东营市综合考核工作驶入“新赛道”、跑出新常态。

根据公布的市综合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主要职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市综合考核委员会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还成立了市综合考核执行委员会,具体承担全市综合考核的统筹协调、制度设计、督导检查、结果运用等职责。

考核工作被摆上重要位置,它推动发展的“风向标”和“助推器”作用才能得到有力发挥。

为抓好综合考核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调度研究。市委主要领导专题听取考核办法起草情况汇报,并提出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市考核办对有关办法进行多次调整修订。还书面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根据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分析研究。

在办法起草过程中,市考核办认真学习研究外地先进经验,广泛听取市级领导同志和县区、开发区(示范区)、市直部门单位(垂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基层同志的意见建议,“交换、比较、反复”,多层次、多轮次调整修订,把办法起草过程做成了统一思想、强化共识、传递压力、组织动员、凝聚集体智慧的过程。

此次出台的综合考核相关办法,紧紧围绕省综合考核任务、全市重点工作、短板难点问题设置指标,突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招商引资、生态环保、安全稳定、金融风险防控等引领性和重点难点工作,引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聚焦中心工作,努力推动发展。

差异考核:

“多把尺子”量长短

事实证明,实行差异化考核是提升考核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的重要保证。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用“多把尺子”量长短,才能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

“差异化考核是综合考核工作的平衡器。考核对象的职能工作和发展实际不同,只有注重差异化考核,才能考出动力、活力,进一步强化抓重点核心工作的鲜明导向。”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说。

此次印发的综合考核相关办法,把差异化考核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共性与个性、定量与定性、存量与增量等关系,根据功能定位、区域特点、基础条件、主责主业等情况,差异化设置指标和分配权重,鼓励争先进位,引导比学赶超、竞相发展。

科学的差异化考核体系,将进一步激发各级各部门单位的工作热情:

在县区、市属开发区(示范区)考核上,考核总分1000分,其中经济发展占600分,主要考核区域特色工作、创新与优化发展质量等任务指标,其中,区域特色工作占300分。实行正向加分,对于工作创新创优、在全局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根据相应的加分认定办法予以加分。

在市直部门单位考核上,考核总分100分,重点(差异化)工作任务占60分,主要考核完成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落实省综合考核任务,服务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等重要业务工作。在垂管部门单位考核上,考核总分100分,其中支持地方发展占60分。

在银行机构考核上,考核总分100分,其中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占60分,主要考核信贷增量、信贷增速等指标。

过程控制:

不搞年底“一锤定音”

公平公正是考核的生命线,过程控制是保证考核公平的前提。“通过实行考核过程控制,把考核贯穿全年,有利于督促考核单位把功夫下在平时。”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说。

此次印发的综合考核相关办法,建立健全经常性考核推进机制,把考核督导贯穿重点工作落实全过程。简化考核方法手段,避免繁琐庞杂低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注重精准考核,全程公开运作,力求指标公平、办法公正、结果公示,努力使考核结果与客观实际、领导评价、群众评议基本切合。

此外,东营市将把督导检查贯穿考核工作全过程,制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督导工作办法》。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半年评估、年终总评”机制,进一步发挥“市综合考核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常委单位常务副职)→市直考核部门单位”同频共振的考核督导协调机制作用。

根据办法规定,市直考核部门单位将平时考核融入日常工作,通过台账监督、实地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指标运行等情况。年度考核结果情况,须经市直各考核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由相应的督导组、分管市领导审核把关后提报市综合考核执行委员会研判。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后,及时向被考核单位反馈,并以适当方式向全市公布。

奖罚分明:

“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

为政之要,莫先于得人。用什么人,是对干部最有效、最直接的激励和鞭策。“只有让担当有为者有位、消极无为者失位,形成鲜明的导向,才能使广大干部知所趋赴、有所敬畏。”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说。此次印发的《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运用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突出“实在实干实绩”,根据考核结果排名次、定等级。坚持奖惩并重,正向激励累加与负向惩戒累加相结合,与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紧密衔接,推动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一个单位工作开展得好不好、推进得快不快,领导班子引领带动是关键。因此,对领导班子的考核尤为重要。

按照试行办法,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定为“好”等次的,参照以下规定办理:给予通报表扬;优先推荐作为“干事创业好班子”表彰对象。主要负责同志可确定为“优秀”等次且不占本单位“优秀”名额,其他市管干部“优秀”等次比例可按25%确定。市管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在职级职数统筹使用上重点倾斜。中层干部提拔任市管职务给予优先考虑。市管干部精神文明奖适度上浮。

“奖优”还要“罚劣”,有了“正向激励”更要有“负向激励”。如果考核结果居于后位,一系列惩戒措施将会叠加。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定为“差”等次的,参照以下规定办理:对单位在全市通报批评。主要负责同志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其他市管干部均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中层以上干部1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取消或下调单位干部的精神文明奖。

做好工作、推动发展,关键在人。按照试行办法,市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

如果干部干得好,一系列正向激励措施将叠加而来。市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将给予通报表扬,并按规定给予嘉奖、发放奖金;优先推荐作为“担当作为好干部”表彰对象。连续3年为“优秀”等次的,按规定给予记三等功1次并发放奖金。连续3年为“优秀”等次的,可优先考虑提拔重用,在职级职数统筹使用上优先安排。

如果干部干得不好,也会受到相应的惩戒。按照试行办法,市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诫勉谈话。落实降职处理措施,2年内不得提拔重用。连续2年为“不称职”等次的,按规定予以辞退。所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不得确定为“好”等次,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干部本人当年度精神文明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

新时代,亟待党员干部激荡新气象、成就新作为。在东营发展的关键节点,市委、市政府高瞻远瞩,聚焦关键,迈出了考核制度创新的重要一步!

这,必将引领东营迈上发展的新水平、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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