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车管微课堂第二十四期

黄河口晚刊 2018-07-19 12:32 大字

●来电人刘先生反映:我之前因交通事故后逃逸,驾驶证被吊销,我想问一下现在我还能再报名学习驾驶证吗?

●车管民警:您好,刘先生,您不能再报名学习驾驶证。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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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振通讯员 董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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