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发放首张农药经营许可证
本报讯 7月13日,在东营区农业局,邵明建农资经营部负责人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农药经营许可证。这是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东营市发放的第一张农药经营许可证,标志着东营市农药经营行为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据介绍,自2017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根据修订后的《条例》及农业部《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农药经营者必须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农药经营活动;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农药经营许可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农药经营者的申请分别核发。新规对农药经营人员素质、专业技术水平、经营条件、管理制度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今年以来,东营市积极落实农药经营许可相关工作,举办了全市农药经营人员资质培训班,对全市所有农药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就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进行了专业、系统、全面的培训,并对申请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要求进行了详细讲解。除了要求有必要的从业资格外,对于经营场所面积、仓储场所面积、安全防护设施、计算机追溯系统、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等方面,也作出硬性要求。5月初,全市农药经营许可证申领工作启动。邵明建农资经营部为东营市第一批自行整改到位并提交申请材料的农药经营单位之一,经过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实地情况进行了对照核查,认为已符合农药经营条件,准许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共收到申请材料135份,已基本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全面进入农药经营许可实地审查阶段。
(记者 吴文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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