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职业者可缴纳公积金

大众日报 2018-07-06 03:55 大字

□记者李广寅

通讯员马高超报道

本报东营讯6月27日,记者从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6月30日起,具有东营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东营市社保机构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可以自愿缴纳公积金。

值得一提的是,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其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缴存基数由个人申报,且不得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当年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高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且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24%,不得低于10%。在购买自住住房时,自由职业者在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新闻推荐

中共东营市纪委东营市监委监督举报渠道

监督举报重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以及...

东营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东营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