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步履铿锵 —— 2017 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综述
2017年,全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各项工作亮点纷呈,取得了明显成效。
——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一是搞好工作统筹。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作用,认真研究部署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措施。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总结了东营市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向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定印发通知,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化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层级监督。二是抓好督促推动。主动担负法治政府建设牵头落实职责,督促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了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为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组织开展了全市依法行政考核督导暨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对各县区、开发区及部分市直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就发现的问题约谈各县区政府及部分市直部门单位负责人,并下发《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收到良好效果。三是强化意识提升。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学法制度,通过举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高级研修班、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等方式,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加快形成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进工作、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四是发挥“外脑”作用。法律顾问是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的“外脑”智库”,法律顾问参与公共事务管理,为政府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有利于增强政府决策的可行性、科学性、合法性,减少失误,规避风险。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我们及时完成市政府法律顾问换届工作,择优聘请15名法律专家、律师作为第二届市政府法律顾问。积极推进法律顾问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其在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行政应诉案件代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办理、政府重大决策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五是加强理论研究。提倡研究性学习、研究性工作,注重工作创新、实践探索,加强法制理论研究。引导大家边干边学、边实践边总结,注重提炼经验、理性升华、提升水平、推动工作。形成的《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问题研究》《创建1234工作模式 全力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等多篇研究成果获上级肯定、宣传推广,为法制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理论支撑。六是营造法治氛围。创立期刊、电台、报纸、公众号、网站五大媒体相结合的“黄河口法治力量”系列专刊专栏,大力宣传东营市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法制工作的工作进展、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编纂《政府法制实务指南》3卷、《法治力量》期刊2期,举办《东营日报》“黄河口法治力量”专栏4期、东营电台直播访谈4期,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法制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推送法治工作信息380余条。各级各部门学法用法、依法办事成为常态,社会公众尊法守法、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各界群众关心关注、支持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大为提升,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制度建设步履坚实。一是高质量做好立法工作。突出立法的前瞻性和引领作用,围绕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开展立法工作。2017年提请市人大审议通过《东营市养犬管理条例》《东营市城乡规划条例》2件地方性法规,制定《东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东营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2件政府规章,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为提升立法质量,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强化立法体制机制创新,集中各方面智慧力量,制定出台《东营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规则》,通过电视、报纸、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种渠道广泛征求意见;邀请法学专家、知名律师参与立法研讨会、论证会,形成了聚力借智的工作常态;及时召开政府规章新闻发布会,加大立法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各界、群众对立法的参与度、知晓率、认同感和执行力。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管。全年审查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件,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32件,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30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涉及“放管服”改革与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审查,共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04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形成的《关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得到省法制办领导的高度评价,并向全省推广东营市经验做法。三是强化重点工作对接服务。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紧跟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制定《关于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意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发挥职能优势,主动对接服务,扎实做好工作,努力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创新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四是充分利用省级立法资源。认真做好省级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紧密结合东营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山东省旅游条例》、《山东省循环经济条例》等20余件次省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建议70余条,立足全局,着眼长远,贴近实际,提出对策,服务东营市经济社会发展。
——执法监督成效凸显。一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东营市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市、县区分别成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局,选聘了行政执法监督员,拓宽了监督渠道,延伸了监督触角,有效承担起行政执法监督主体责任,提高了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透明度,科学高效的监督体系逐步形成,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二是积极推进“三项制度”。制定印发《东营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召开全市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动员会议,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人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明确东营市推行“三项制度”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为“三项制度”的顺利推行奠定了基础。三是不断丰富执法监督形式。着力强化关口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培训考试。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向秋月湖排污、行政复议决定不履行等10件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违法执法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树立了法律权威,彰显了政府公信,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278个,发现问题1000余个,达到了纠正不足、规范执法的目的。四是加强协作配合凝聚监督合力。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在行政执法监督局派驻巡回检察室,建立案件移交机制、案件咨询和协商配合机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起行政监督与检察监督的有机衔接机制。与检察院联合开展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执法情况监督检查,督办个案7件,收到良好成效。五是妥善化解部门执法争议。严格执行《东营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决办法》,先后对空调外挂机、木材加工、建筑施工、夜间装卸货物等噪音扰民,建筑垃圾处理,超范围经营理财基金查处,交通信号灯、限速标识设置,违规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处理,爆炸物品运输管理等12个问题的管辖争议进行协调,确定管辖部门,厘清管理职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
——复议工作创出品牌。积极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在全省首家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复议听证制度,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或者社会影响面较大的案件,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突出“关键少数”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造官民平等对话、协调解决行政争议的新平台。不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建立涵盖行政复议全过程的工作制度,行政复议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轨道。完成了行政复议案件卷宗档案电子化工作,成为全省首家建立行政复议电子档案的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实现了行政复议档案信息的数字化管理。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应诉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已按照统一标准配备行政复议应诉管理平台所需的软硬件配套设备,形成了省市县三级有效链接的行政复议信息化管理模式。2017年,全市新收行政复议申请283件,2016年度结转8件,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91件,其中市本级办理136件,全市综合纠错率50.48%。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和水平明显增强,行政复议纠错功能不断凸显,群众知晓率、认可度越来越高,并继续呈现“两降两增”(即市本级行政复议受案数和综合纠错率同比下降,县区行政复议受案数和综合纠错率同比大幅增长)的良好态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效全面显现,越来越多的行政争议得以在基层得到妥善化解,行政复议纠错功能不断凸显,群众知晓率、认可度越来越高。三分之一以上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即实现“案结事了”,大大减少了复议后再信访、诉讼甚至上访、缠诉等情况,“大信访、中诉讼、小复议”的格局发生了质的转变,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规范了执法行为,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行政复议“东营模式”创出了品牌,《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等多家媒体发表多篇专题报道,对东营市行政复议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由中宣部等4部委联合举办的“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上,一张反映东营市行政复议工作的照片作为全国政府法制工作的代表受到广泛关注,成为东营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丰收成果的一个缩影,并得到省领导的批示表扬。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中央电视台共同主办的“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 CCTV2017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中,市法制办行政复议科科长陈艳利同志当选为“CCTV2017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得到国务院法制办领导、省市主要领导的批示表扬,并受到省领导的亲切接见;国务院法制办和省、市法制办分别下发通知,号召各级各部门法制机构学习陈艳利同志的先进事迹。
——应诉工作再上水平。2017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全年办理人民法院一审行政应诉案件271件、二审行政应诉案件74件,败诉26件,实体败诉率为10.19%,较2016年略有下降。其中,市政府法制办办理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应诉案件4件、二审行政应诉案件7件,均胜诉。为切实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诉讼败诉报告制度,倒逼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对全市行政应诉案件实行台账管理,逐案登记、逐一编号、逐件跟踪,真正使行政诉讼败诉报告成为市政府掌握全市依法行政情况的重要参考。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专题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实施意见》,实行行政诉讼案件信息通报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建议书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反馈制度等,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有效化解涉诉行政争议、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17年仅市本级即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建议书21份,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66.81%,较2016年提高了11.67个百分点。为切实提高全市应诉人员专业化水平,组织全市行政应诉人员参加庭审观摩,增强应诉意识,提升应诉技巧。同时,切实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通过召开座谈会、联席会等形式,强化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就行政应诉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商讨,达成共识。积极争取人民法院对行政应诉工作的支持,应诉人员持应诉资格证即可无需安检参加庭审,这在全省尚属首例。
——合法审查高效优质。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经济活动、重大建设项目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服务。先后对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市属国有企业清理、互联网应用、招商引资、文化惠民、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调整等方面的120余件重大决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保证了相关文件合法有效、有关工作依法开展。审查土地征收公告19件,拟征收土地公告27件,有效保障城镇建设用地的需要。对市政府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科院、浙江恒逸集团等的战略合作协议,共建山东农业大学现代农业科技基地等57件市政府重大合同协议,以及疏港铁路、庐山路等PPP项目,进行审慎合法性审查,提出意见建议297条,有效保障了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有序推进。
牢记“初心使命”嘱托,肩负“弘扬法治”重任,迎着新时代的曙光,迈开铿锵坚实步伐,政府法制人以永葆昂扬的奋斗姿态阔步前行,不断展现激情澎湃、干事创业的时代风采!(王仕刚 刘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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