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法制办 充分发挥职能 助推新旧动能转换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助推新旧动能转换,东营市法制办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适应新形势,对接新任务,展现新作为,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督促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形成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工作方法。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落实法治建设报告制度,全面总结东营市全年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向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印发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组织开展了全市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督导暨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对各县区、开发区及部分市直部门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就发现的问题约谈了各县区政府及部分市直部门单位负责人。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等作用,认真研究部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的工作措施,全力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二是科学谋划政府制度建设。突出立法的前瞻性和引领作用,围绕新旧动能转换,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积极开展立法工作,为全市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制定出台《东营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规则》,严格立法权限和程序,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不断提升社会各方面对立法的知晓率、参与度、认同感和执行力,形成了聚力借智的工作常态。做好省级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充分利用省级立法资源,对征求东营市意见的《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山东省旅游条例》《山东省循环经济条例》等20余件次省级法规规章草案,从东营市实际出发,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共计70余条。提高工作效能,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及时审查处理关于推进简政放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2017年共审查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件,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32件,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30件。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涉及“放管服”改革与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2部规章、10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并向社会公布,形成的《关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得到省法制办领导的高度评价,并向全省推广经验做法。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部署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市、县区分别成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局,选聘了行政执法监督员,有效承担起行政执法监督主体责任。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召开了全市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动员会议,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明确了东营市推行“三项制度”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为“三项制度”的顺利推行奠定了基础。认真协调裁决部门行政执法争议,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不断丰富执法监督形式,着力强化关口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2774人次执法人员进行了公共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培训考试。积极开辟监督途径,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在行政执法监督局派驻巡回检查室,建立案件移交机制、案件咨询和协商配合机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起了行政监督与检察监督的有机衔接机制,联合开展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执法情况监督检查。强化行政执法日常监督、个案监督、重点监督,围绕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督办个案17个;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278个,发现问题1000余个。全年就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下发《监督意见书》106份,并跟踪问效,狠抓落实,达到了纠错补漏、规范执法的目的。
四是发挥行政复议应诉救济功能。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在全省首家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复议听证制度,突出“关键少数”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造官民平等对话、协调解决行政争议的新平台。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成为全省首家建立行政复议电子档案的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实现了行政复议档案信息的数字化管理。目前东营市两级政府法制机构已按照统一标准配备行政复议应诉管理平台所需的软硬件配套设备,形成了省市县三级有效链接的行政复议信息化管理模式。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36件,案件维持率8.11%,综合纠错率56.76%,调解和解率48.65%。行政复议制度的纠错解纷功能和层级监督作用充分显现。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诉讼败诉报告制度,组织全市行政应诉人员进行庭审观摩,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了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专题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实行行政诉讼案件信息通报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建议书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反馈制度等,有效化解涉及新旧动能转换的行政诉讼争议。《法制日报》《光明日报》等多家媒体发表多篇专题报道,对东营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由中宣部等4部委联合举办的“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上一张反映工作的照片作为全国政府法制工作的代表受到广泛关注,成为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丰收成果的一个缩影。在今年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中央电视台共同主办的“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CCTV2017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中,市法制办行政复议科科长陈艳利同志当选为“CCTV2017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得到国务院法制办领导、省市领导的批示表扬,并受到省领导的亲切接见;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分别下发了通知,号召各级各部门学习陈艳利同志的先进事迹。
五是严格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经济活动、重大建设项目提供全面优质法律服务。2017年先后对《东营市“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关于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120余件重要文件进行严格审查,提出修改意见300余条,内容涉及市属国有企业清理、互联网应用、招商引资、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调整、文化惠民等各个方面,保证了相关文件合法有效、有关工作依法开展。工作中坚持突出重点,对与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职业资格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改革决定不一致的有关规定,特别是与因上述改革而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切实保障新旧动能转换有序推进。结合“放管服”改革,坚持需求导向,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围绕增强群众改革获得感,聚焦阻碍新旧动能转换、影响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和全市重大合同、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先后对《东营市人民政府中国微能源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57件市政府重大合同协议及重要法律事务从合法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400余条,积极参加疏港铁路PPP项目、四方共建山东农业大学国际现代农业科教基地等重点项目协商,保障了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新旧动能转换有关项目的有序推进。(付邦崇)
新闻推荐
文智课程:建塑充满生命活力的学校育人新生态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凯小学课程改革纪实
本报记者李静通讯员季俊昌东营教育新名片七年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凯小学这所新建学校,仅有134名学生入读。而今,依然是年轻的学校,1700余名学生,年年快速递增。学校跨越式发展,育人质...
东营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东营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