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制化”服务,让民企轻装上阵
“民营经济是推动东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拉动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东营检察机关一直把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服务“六稳”“六保”和东营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持续完善服务措施,让民营企业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东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西超告诉记者。
据悉,2020 年以来,东营检察机关创新提出涉企案件综合评估办法和实施细则,依法审慎精准办理每起涉企案件;充分发挥驻市工商联工作站作用,为民营企业开展“订制化”检察服务,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营商环境。
服务大局,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去年3 月,一面写着“助企纾困解难,彰显检察担当”的锦旗被送至利津县检察院,以感谢该院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企业复工复产做出的诸多努力。
原来,去年年初,利津县鑫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受资金困扰,加之突如其来的疫情影响,一度找不到发展的出路。利津县检察院下沉企业服务队了解到该情况后,积极为公司出谋划策,帮助协调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手续。随着不动产登记手续的完成,企业便可办理银行贷款,进而畅通了融资渠道,摆脱了资金困境,迅速开工复产。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履行合同、劳资关系等方面的法律风险增加。为切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东营市检察院、东营市工商联于去年3月联合发布《关于为全市企业防控疫情复工复产提供检察司法保障的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细化部署。 同时,充分发挥派驻工商联检察工作站作用,汇集案件办理及矛盾化解专门人才,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各类涉企司法诉求。
时隔一个月,东营市检察院继而出台12项举措服务保障新时代东营高质量发展。其中多项举措涉及助力复工复产、 民营企业保护、涉企案件办理宗旨原则等,为疫情防控期间涉企案件办理、促进复工复产提出明确要求。以政策方针为行动指南,该院选派22名优秀党员干警奔赴抗疫一线参与 116 个村、社区防控工作,指导服务120余家企业复工复产,其间,依法妥善办理涉疫情案件27件53人。
宽严相济,帮助企业渡过“生死劫”
广饶县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孙某某为降低经营成本,将企业所剩富余的增值税发票“卖”给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7张,税额达45万余元。
鉴于孙某某在案发前已主动补交税款及滞纳金,未造成国家税款损失;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自愿认罪认罚;且孙某某为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旦处以刑罚将直接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并带来系列民生就业问题。最终,广饶县检察院对孙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防止了“办理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的严重后果,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依法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的基础在于准确把握法律界限,从而适度运用宽严相济原则。去年,东营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涉案企业、企业家综合评估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对涉案企业合规体系搭建、企业家违法前科、企业诚信度、贡献度和案件危害性等进行综合评估,为检察官精准办理案件提供重要参考。去年以来,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负责人依法不捕不诉21人。
在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东营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犯民营经济主体人身、财产权利犯罪,助推区域经济发展。
薛某某在担任某石化有限公司厨师长一职时,利用职务之便与多名供货商联合,通过虚增商品数量的方式骗取公司 46 万余元。针对此件取证难度大的特点,河口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最终,被告人认罪服法。
“订制化”服务,消除民企法律困惑
去年8 月,市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47位女企业家走进东营市检察院,实地接受法治教育,进行座谈交流,共商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之策。
去年10 月,市工商联与开发区检察院以“企业经营与《民法典》实施”为主题共同召开座谈会。会上,开发区检察院对《民法典》中与企业经营息息相关的部分条文进行了深入解读,赠送了《服务民营企业检察白皮书(第五期)》《民法典》等宣传手册。
据了解,东营检察机关以民企需求为基础,开展民法典与刑法司法关联研究,检察官结合办案实例,走进企业开展以案释法50余次,发放《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法律问题指导手册》等材料2000 余册,受到民企普遍欢迎。
去年以来,该院依托派驻市工商联工作站,与工商联加强“常态化”协作配合。通过“ 请进来” 和“ 走出去” ,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进企调研座谈等,收集听取民营企业家需求与建议,进一步开展“订制化”服务,更好地为辖区民营企业解决个性化法律难题。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先后为600余家企业开展线上线下法律服务。冯欣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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