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德勇:东汉王景治河与堤防修护制度的完善

辛德勇 2020-07-15 16:13 大字

王莽始建国三年(公元11年),黄河在魏郡(今冀、鲁、豫三省交界地带)决口,泛滥于河道南岸数郡地界,侵及济水和汴渠。对待黄河南摆,黄河南北两岸的地方官员持不同态度。南方的官员主张迅速堵塞决口,使黄河北归,而北方的官员则赞成维持南流现状。王莽本人祖籍元城,在今河北大名附近,河水南徙,可以使他的祖坟家园不再受黄河的侵害,所以他站在北方官员一边,听任河道转徙,不予堵塞,从而使黄河河道发生了较大迁改。但很长一段时间内,一直没有固定的河道,处于一种很不稳定的散漫状态。

东汉建国以后,在光武帝建武十年(公元34年),始有人提议治河,又因为南北两方的官员相互掣肘,未能进行。此后河势进一步恶化,河水冲击汴渠,渠口水门沦入黄河,不仅灾区民众受害日深,南北水上交通航道也受到了严重影响。于是,在汉明帝永平十二年(公元69年),朝廷决定治理黄河。王景因擅长水利工程技术,具有治水经验,从而受命主持治河工程。

这次治河工程包括治理汴渠和黄河下游河道两部分,总共动用了数十万人,耗去经费数以百亿计,工期一年,最后成功地治理了这两条水道。

王景的治河工程主要是修筑沿河大堤,固定新的河道。从今河南郑州附近的荥阳起,到今黄河口附近的千乘海口,修筑长堤千余里,牢牢地控制住了新冲开的河道。在筑堤之外,他还根据地形和河道的状况,对一些河道进行了改造、疏通,或裁弯取直,或凿高就底,使水流更为通畅。

王景治河以后,直到唐朝末年,在长达八百多年的时间内,黄河仅有40个年份有决溢的记载,相对于决溢频繁的其他时期来说,可以说基本上处于安流状态(唐末到近代的一千多年内,大小决溢1500多次)因此引起了后世的广泛关注。关于这一阶段黄河长期安流的原因,过去多归功于王景治理有方,现代有些学者又认为,这一时期黄河中游植被较好,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因为良好的植被可以大大减少下游河道的来沙量,从而减缓淤积。又有人综合各项因素认为新形成的河道入海距离较短,比降较大,从而提高了河水的流速和挟沙能力,减轻了河道淤积,这一点对于黄河长期安流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此外,植被气候、堤防乃至海平面的变化等等各项因素,也都起到了一定作用。不管大家怎样看待这一现象,但经王景治理后下游河道能在较长时期内很少发生决溢确是事实,王景主持修筑的堤防工程即使没有起决定性作用,也起到了重要作用。正因为如此,后世对于王景的治河功绩一直十分重视,在借鉴王景的治河经验时也更为注重堤防工程。

我国的堤防工程起源甚早,至迟在西周时期就已经有了记载,所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这句谚语,就出自公元前八百多年的周厉王时期。传说中的鲧治洪水,就是以堤埂为主要措施。不过当时的堤防是为了“限洪”,即不是为了防止河水泛滥,而是为了保护居址不受水淹。

黄河

黄河堤防的历史,起码可以追溯到战国时代。那时各诸侯国之间相互争战,时常决开黄河堤岸,以水代兵。既然能够借用河水来攻城淹军,就足以说明这时已经在黄河两岸修筑了较为高大的连贯堤防了。对此,贾让在他著名的“治河三策”中曾有所叙述。他说:“堤防之作,近起战国,壅防百川,各以自利。齐与赵魏以河为境,赵魏濒山,齐地卑下,作堤去河二十五里。河水东抵齐堤则西泛赵魏,赵魏亦为堤去河十五里。”

按照贾让的叙述,当时齐、赵、魏三国都濒临黄河下游,齐国地势较低,首先蒙受黄河洪水之害,于是离河25华里筑堤以防洪。齐国有了堤防的保护以后,洪水的威胁被转嫁到赵国,于是赵国也在离河25华里的地方修筑堤防,保护自己。同样,位于上游的魏国也效仿之,在自已的地界上筑起河堤。显然,这种堤防最初难免带有“以邻为壑”的意图,但各自都修筑起大堤之后,在各国堤防相邻的部分,又互相有着共同的利害,堤防也就逐渐互相连接起来。大约在战国中期,终于出现了绵亘连贯的长堤,夹护在下游河道的两侧。虽然最初形成的堤防在主流两侧相距有50华里之遥,河道还有很宽的游荡余地,但它毕竟使黄河下游有了一条稳定的河道。这是黄河防洪工程的一个重大进步。

战国时不仅筑堤规模突飞猛进,大大超越从前,同时在堤防的修护上也已具有相当水平。韩非曾经讲到过一个名叫白圭的筑堤专家,评价白圭在堤防修护中十分注重消除隐患。他说:“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白圭之行堤也,塞其穴……是以白圭无水难。”由此可见,当时对于堤防的修护已相当严密,连蚁穴之类的隙漏都不轻易放过。

战国时期虽然已经形成连贯的防洪大堤,但是由于堤防分属各国,各自的利害不尽相同,所以堤防的修筑也不尽合理,甚至修建不合理的堤防,造成人为的险工,给邻国制造麻烦。这种不合理的状况,在群雄割据的战国时代是根本无法解决的。

秦始皇统一六国,为统筹安排黄河堤防的修筑创造了有利条件。雄才大略的秦始皇在统一文字、度量衡和交通制度的同时,也注意到了黄河堤防所存在的混乱。三十二年(公元前215年),秦始皇东游竭石刻石纪功,其中特别提到“决通川防,夷去险阻”的功绩。这两句话的意思大致就是改建不合理的堤防从而使某些不安全地段化险为夷。

如果说秦始皇第一次全面修整了黄河大堤,那么王景就是第一个主持统一修筑整个下游千里大堤的人。当然到王景治河时黄河已经决口泛滥60多年,在这期间,人们不能不逐渐修起一些民埝来保护自己的家园,王景能够在一年时间内修成千里长堤,显然在相当程度上利用了这些已有的民埝。从西汉时起,就在濒河各郡国设有专门巡视河堤的官员,负责河堤的修护。王景筑堤后为了保证河堤的坚固持久,也效法西汉旧制,设置官吏。这种专员负责制度,对于保证河堤及时修护,具有重要作用。

王景以后直到唐末的八百多年间,因河患很少,所以在堤防修护等方面也没有多大进展。从唐末到五代,河患又转而增多,于是堤防的管理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加强。后晋天福年间(936~942年),规定在沿岸上等户中选取一人,担任“堤长”,负责一定段落内堤防的修护管理,每个堤长任期一年,期满后再选他人轮换。接着又命令一些沿河州府的刺史、府尹兼任河堤使,统领河防事务,随时养护堤岸。

这种地方官员兼管本地河防的制度,到了宋代,随着河患的加深而更为完善。宋太祖赵匡胤规定,黄河下游沿河诸州知州兼任本州河堤使,诸州通判或判官充任本州河堤判官。真宗时(998~1022年在位)进一步规定,知州、通判要每两月巡视一次所辖地段内的河堤,县令及其辅官要经常巡视堤防。真宗还规定沿河州县官吏,任期届满之后不能马上卸任移交必须等汛期过后才能去职,以便保证州县官吏自始至终恪尽职守,守好河堤。显然,经过汛期考验,证明河堤坚固可靠,这才算政绩合格,否则必将受到相应的处分。

每年对堤防的大规模整修,称为“岁修”。岁修制度也是在宋代完善起来的,自乾德五年(967年)以后,每年春季的正月、二月、三月,是固定的修护施工季节。这一季节既是农闲,黄河水位又最低,征用民夫和施工都比较便利。

由于屡屡兴起较大的工役,北宋政府对于河工服役也做出了一些具体规定,其基本原则是:穷人出力、富人出钱。治河工役需要的人夫是极为众多的,正常的修守,往往一年就要动用10万人上下,这给沿河地区的民众造成了沉重的负担。

宋代对于堤岸的修护规定了一些具体的措施,同时也产生了许多新的技术。在河堤上植树就是一项重要的固堤措施,宋初对此就有专门规定:按照每一家户籍等第的高下,把沿河居民种树的数量分为五等,第一等50棵,第二等40棵,每降一等,递减10棵。同时还规定严禁砍伐堤上树木。

植树属于固堤工程,护堤护岸工程则有木龙、石岸以及卷埽等。

一般木龙是在一根横木上垂下多条直木,状如巨型木钯,将其放在急流处,随水沉浮,可以起到防浪的作用。宋代还有一种木岸,是用签桩和梢料、草料等修筑,也是护卫堤岸的设施。

石岸远创自西汉,但应用不广。宋代时石岸的修筑已经比较普遍,一般通高两丈左右,常常分为3层全由石块砌成。石岸坚固耐久,但成本过高,只能应用于局部重要地段。

宋代应用最为普遍的护岸设施是埽捆。至迟在宋真宗天禧年间(1017~1021年),这种工程设施已经遍及黄河下游河道两岸的各险工地段。埽的具体用法是,用成百上千的人把大埽捆推放到堤身薄弱处的水下,埽捆中间的竹心索要系在岸上的桩橛上,同时在埽上打入长木桩,直透地下,把埽捆固定起来。由于北宋时普遍采用了埽工护岸,整个下游河段共修有45处埽岸,并设置专人管理,所以设置埽工护岸的险工地段,就用地名后加上“埽”字的形式称为“某某埽”。从而,这些埽名也就成了险工名称和堤岸修防机构,其中许多埽名作为地名一直延续下来,至今仍然存在。

在护堤工程发展的同时,宋代的堤防本身也有了较大发展,这时已经出现正堤、遥堤、缕堤、月堤等多种堤防。

大河两岸的正堤,一般只称为堤,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河堤。遥堤是正堤以外靠最外侧的一重堤防,它的作用是在汛期把溢出的河水限定在该堤以内,即控制河水泛溢的范围。遥堤往往距河道很远,甚至可以把一些临河城镇圈在堤内。缕堤是介于正堤和遥堤之间的第二重堤防,它起着补救正堤决溢的作用,即万一正堤溃决,可以马上加强缕堤,以临时抵挡水势。月堤的作用大致与缕堤相当,但它只限于保护某一小段堤防单薄的险工地段,故修筑成弯月形,既可用于正堤之外,也可用于缕堤之外。此外,在遥堤与缕堤之间,还有垂直的堤防相连,名为横堤(明代以后称为格堤),也用于限制洪水的泛溢范围。

金人统治时期,河患日益加深,因而朝廷也就更为重视河防问题。金初,在黄河下游沿河设置25埽,每埽设散巡河官一员,每四埽或五埽设都巡河官一员,分别管理所属各埽。全河总共配备埽兵1.2万人,每年耗用薪草等卷埽原料近300万束。同时援依宋人旧制,令沿河州县官员兼管当地河防。整个管理制度要比宋代更为严密。

壶口瀑布

到了元代,对于堤防的形式和功用又有了新的发展。贾鲁治河时采用的“刺水堤”,用于堵口挑水,后来又凿沉石船创“石船堤”,仍然用于挑水,这两项都是河工史上的重大创造。此外,还有护岸堤、决口堤、截河堤等不同形式,反映出河防技术已日趋复杂。埽工在这时也有了相应的发展,根据作用、形状的不同特点,已划分出岸埽、水埽、龙尾埽、拦头埽、马头埽等许多种类。

明代对于堤防的重视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修筑堤防有了更为严密的施工程序,二是修护堤防有了更为完善的制度。

金元时期对于筑堤的土质已经有了详细的分辨,根据不同的需要,选用相应的土质。明代除了仍旧注意选择筑堤用土之外,还规定临河取土必须远离堤脚数十步之外,以免在堤下形成沟谷,河水上漫,顺堤行洪,威胁河堤的安全。

筑堤时每上土5寸,就要行夯2~3遍,夯实后还要用一种铁锥筒取样检查压实密度,以确保大堤质量。

对于河堤的顶高,要求远近高下一律取齐,施工时通过平准法测量来保证这一要求。同时要求顶宽与底宽要保持一定比例,边坡不能太陡,要让马匹可由边坡上下,故又称之为走马坡。

按照严格的技术要求修成的大堤,还要有严密的管理制度。明朝人总结前人的经验,订立了“四防二守”制度。

四防为风防、雨防、昼防、夜防,即在汛期大水时,不论风雨昼夜,都要严加防守。风天容易激水冲刷河堤,所以要加强护堤;雨天容易冲荡堤身,淋成沟槽,所以应注意修补;白天要注意防止涨水,堆备抵挡;夜间要格外小心盗决,加强巡视。

二守为官守和民守。官守指在沿河设置管河机构,下有兵夫分段修守河堤。民守指临近河堤的百姓被编成组织,上堤守护。明代的民守组织曾规定为每华里10人,三华里一铺,四铺设一“老人”(管理该铺的头目)。民守与官守一样,也有责任防守区段,但兵夫常备而民工只在汛期上堤,以不废农事。大堤上常常悬挂着写有“四防二守”四字的大旗,以提醒守堤兵民时刻警惕出险,古人谓之曰“触目惊心”。

对于前人植树固堤的办法,明朝人也有很大发展。著名的治水专家刘天和总结出“植柳六法”,其中前三法仍是用于固堤,但方法已经非常高超,依法栽成后,会使河堤上下全被柳树根、枝护住,人称“活龙尾埽”,足以抵御风雨波浪的冲击。另三法有两法是在堤身内外栽柳护堤。还有一法最为奇妙,是在坡水漫流难以筑堤的地方,沿河密栽低小柽柳(俗名随河柳)。这种柳树不怕水淹,每遇水涨即随水后退,缓溜落淤,随淤随长,几年之后,无需借助人力,自然就可以形成堤防。

明代仍然沿用卷埽的办法,但形制已更为繁复,有靠山埽、箱边埽、牛尾埽、龙口埽、鱼鳞埽、土牛埽、截河埽、逼水埽等等许多埽名,形制不一,用途各异,说明埽工的应用更为广泛。

明代在堤防技术上的最大发展,应该说是固堤放淤技术的普遍应用。

黄河泥沙含量甚高,因此而引起了严重的水患,但是在治河时如果能合理地利用泥沙,也可以化害为利,甚至利用它来兴利除害。由于泥沙中含有大量腐殖质,具有很高的肥力,所以很早就有人利用黄河支流(如泾河等)来淤灌田地,取得了丰产的效果。在北宋王安石变法期间,又大规模地在黄河干流上引水淤地,由于朝廷的鼓励和提倡,一时间引黄放淤形成高潮。利用黄河泥沙淤成的田地非常肥沃,对促进沿河地带农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直到明代以前,引黄放淤,一直基本上限止在农田水利的范畴内,没有利用它来作为治河手段。

明隆庆末年(1572年),万恭出任总理河道,负责黄河的整治工作,写下了一部治水名著《治水筌蹄》。书中第一次记载了固堤放淤的办法,并且万恭还在黄河上试用过这种办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固堤放淤的基本方法是把黄河水引到正堤或缕堤的背面,让泥沙沉淤到堤后,借以加固堤防,让泥沙兴利除害。由于黄河水中泥沙含量很高,淤积固堤的效果一般都比较理想。泥沙沉淤后再引清水回河,还可以达到增大河流水量、减低泥沙含量的目的。

继万恭之后,在万历年间(1573~1620年)曾先后4次出任总理河道的潘季驯以及总督漕运杨一魁等人,先后大力推广了万恭固堤放淤的方法,对于巩固黄河堤防起到了重要作用。

对于堤防管理,清代在行政上采取了更为严格的措施。明成化七年(1471年),首次设立总河官员,由工部侍郎王恕总理河道,习称“总河”。清初继续沿用这一建制,设立河道总督一职,总理黄(河)运(河)两河事务,仍就习称“总河”。雍正二年(1724年)增设副总河一人,专管河南河务。雍正七年(1729年)设江南河道总督一人(由原总河改设),河南山东河道总督一人(由原副总河改设)。前者管辖苏、皖两省河道,后者管辖豫、鲁两省河道。从此两河下游由两总督分治,江南河道总督称南河总督,河南山东河道总督称东河总督。

因河工关系重大,清代把治河组织按军事建制看待,河道总督一般都兼有兵部侍郎及右副都御史衔。

总督下设道,是高于府、州而低于省级的监察机构。各道设有道员,为督修官,兼掌钱粮出纳。

道下有厅、营两门。厅为文职,长官为同知或通判;营为武职,长官为守备或协办守备,统领河营兵。

厅下辖汛,每一汛地的范围从几千丈到上万丈,各汛的长官为主簿、县丞。

汛级武职有千总、把总、分防外委、协防几种名称,地位高低有差,都是直接统领河兵的武官。

额定设置的修守人员有河兵和堡夫两种,每一汛地配置河兵、堡夫各几十名至上百名,有专门的堡房供其居住。河兵受河营和厅、汛双重统辖,堡夫只受厅、汛管理。河兵职在抢险,比较艰险;堡夫则主要负责巡查维修,相对轻松。因此河兵的待遇要高于堡夫一倍以上,表现勇敢,勤劳耐苦的堡夫有机会转为河兵。

总的来看,经过近两千年的发展演变,清代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极为完备的堤防管理体制,它比较有效地保证了河防工程的进行。

至于堤防修护工程,清代对筑堤方法又做了总结提高,归纳出“五宜二忌”。

五宜:一是合理选择堤线。堤线应选择在地形高处,不与水争地。同时堤线不可太直,应稍呈弯曲,这样便于防护,不宜出险。二是“取土宜远”。取土地点不仅要远,而且还要在取土时隔一定距离预留下土格,这样运土时便于通行,完工后则可以利用这些土格,在河水漫滩时把泥沙淤到格内,可以起到放淤固堤的效果,又能让土料取之不尽。三是每次上土要薄。不仅如此,在两段工程交界处还要注意互相交叉上土夯打。四是行夯要密。五是验收要严。

二忌:一是忌隆冬施工,因冻土不宜夯实,影响质量;二是忌盛夏施工,防止大水漫滩,无土可取。因此兴修大堤多在春、秋两季进行。

清代埽工自乾隆、嘉庆年间以后,逐渐用软厢代替了卷埽,从形状和用途两方面也可以把埽分成诸多种类,这与明代的情况相差不是很大。在修防工程上的最大改进是在埽前抛散砖石护埽。砖石在厢埽前堆成坦坡,黄水泥浆灌入后,凝结坚实,非常巩固,以防埽段蛰塌,造成巨险,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固堤放淤在清代比较盛行。康熙年间,靳辅任河道总督,采纳幕友陈潢的意见,沿用并发展了潘季驯行用过的办法,在邳州(今江苏古邳镇)、徐州等地放淤固堤,都十分成功。为此靳辅非常得意地说“其事甚易,其效甚大”。

靳辅以后,康熙、雍正年间仍有人在黄河下游放淤固堤,至乾隆初年,形成了一个放淤高潮,以后几乎连年放淤,有时一次放淤工段就达500多丈,规模越来越大。这一罕见的放淤大潮贯穿乾隆一朝60年,至嘉庆初年才有所减弱,直到道光前期才基本结束。但光绪末年,又有人在山东利津等地放淤,淤出田地2000多顷,淤平了40余段埽工,收效和规模都相当可观。

堤防决不是治理黄河最理想的手段,更不是唯一的手段。但在过去的历史条件下,它却是最为实际可行、同时也是最具有直接效益的治河方法。时至今日,即使采用了比它更为妥善的治河方略,堤防仍旧是使用其他各种手段的基础,人们还离不开它来控制奔腾的洪水。因此,总结历史时期堤防修护工程和管理制度的经验,对于当前的河患治理,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经作者授权,摘自《黄河史话》(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7月)(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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