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讼 双方共赢 利津县人民法院展现高效为民好形象

东营日报 2019-05-30 17:30 大字

5月28日上午8:30,利津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前来了一群特殊的“客人”,不仅人数多,还带着记者,扛着摄像机,他们的到来引起了值班法警的警觉:“请问您们找谁,有什么事?”

“我们是来找许孝坤法官的。”“我们是来送锦旗的!”“我们要谢谢许法官!”一位大哥“呼啦”一声展开 一面锦旗,上书“明镜高悬 为民解难”八个大字。得知事情原委后,值班法警立即联系许孝坤法官。

原来,带头的宋先生是一起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事情的缘起是因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07年10月23日,宋先生与东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因各种原因,一直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后来,宋先生了解到,整个小区的商品房都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小区的业主多次反映问题,却未得到有效解决。2019年,宋先生打算将房屋出售,但因房屋并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房管部门不予办理过户。宋先生于是向利津法院提起诉讼。

利津法院法官许孝坤接手案件后,仔细摸清案件脉络,断定案件的症结并不是房地产公司推诿责任,而是因房地产公司变更等多种原因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总证没有在房地产公司手中,从而无法给每一名业主分项办理不动产登记证。许孝坤积极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城发公司、利三路改造提升建设指挥部等多个单位进行沟通,经过多方协调,房地产公司终于取回土地总证,顺利给各业主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而宋先生也高兴地撤回了起诉。

这个案件看似只是解决了一个业主提起的诉讼,但解决的却是整个小区近300户业主的不动产登记证的办理问题,有效防范了一起群体诉讼案件的发生。最为可贵的是,小区近300户业主并不是本案的唯一赢家,房地产公司作为被告,也因案件的办理而顺利取回土地总证,实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双赢。这起案件的审结,再一次向社会展示了法院公正、高效、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通讯员 韩凝 韩仕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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