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破获涉案50万假减肥药案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35329粒,全国100多人受害

黄三角早报 2019-04-30 13:18 大字

本报4月28日讯(记者王超)消费者购买服用胡某某的减肥产品后,不同程度地出现恶心、呕吐、头晕、心慌等不良反应,胡某某也只是回复:“该现象属于正常现象,注意多喝水”等话语敷衍……近日,利津警方破获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程某某,查获“瘦身保健品”3000余盒,涉案金额50余万元。涉案的减肥产品经检测,均检测出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西布曲明、酚酞等成分。

减肥一直是热门的话题,部分女性朋友把“减肥”一词挂在嘴边,日常生活中更是热衷于减肥,对购买减肥产品非常舍得投入,市面上各种减肥产品应运而生,也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2019年年初,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胡某某(女,24岁,利津县人)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嫌疑。

利津公安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通过工作,办案民警摸清了胡某某的行踪规律,发现有快递经常出入其家中,并有包装、拆封等迹象。后通过对其支付账号信息开展调查,最终发现胡某某通过网络购销假减肥药的事实。专案组果断收网,将其抓获,并在其住处搜出大量“瘦身保健品”并扣押。

经调查了解到,胡某某从2015年开始在网上经营一家名为“某某小女神”的店铺,销售商品多是面膜等的化妆品。可是小店门可罗雀,生意并不红火。2016年下半年,胡某某在一次商品展销会上认识了程某某(男,24岁,江西波阳县人),两人互加了微信,从此胡某某开始在程某某处购买艾芙琳、强效胶囊等保健品。

犯罪嫌疑人胡某某违规将保健品放至其网店销售,并做虚假宣传,称其产品减肥效果好。消费者购买服用后不同程度地出现恶心、呕吐、头晕、心慌等不良反应,她也只回复:“该现象属于正常现象,注意多喝水”等话语。胡某某经营保健品期间,通过买送等促销方式共售出35329粒,涉案金额达30万元,受害人涉及全国多个省份超过100人。

后办案民警将涉案的减肥产品委托国家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检测,均检测出含有法律规定严禁在食品中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西布曲明、酚酞等成分。

据了解,自保健市场乱象联合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利津县公安局先后联合相关部门检查保健品场所20余家,随机抽检保健品50批次,破获该类犯罪案件2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扣押问题保健品不同种类3000余盒,含片约50000片。

涉案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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