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道220城区段(凤凰大道)道路交通管理的公告

东营日报 2018-12-20 16:56 大字

为进一步规范车辆通行秩序,加强机动车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通行国道220城区段(凤凰大道)的大型货运车辆加强交通管理,请按照标志标牌按线路、车道、车速通行,禁止鸣笛,并对违反公告通行的车辆采取电子抓拍,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特此公告。

利津县公安局

利津县交通运输局

利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东营市公路管理局利津公路局

2018年12月15日

新闻推荐

利津演出反腐题材历史吕剧《铁门关》

□通讯员徐顺利报道本报利津讯“清水清浴尘心,忠字上下要立准,仁智礼仪为祖训,世代相传享天伦。”这句“清...

利津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利津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