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的工资终于要回来了
“谢谢尉检察官,提前祝你新年快乐,你们都是好人,过了年我打算还去垦利打工。”近日,东营市垦利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尉风华接到当事人的拜年短信。
事情还得从两年前说起。2019 年3月份,菏泽市郓城县农民艾某与吕某来到东营。经劳务市场介绍,两人到张某在垦利区承包经营的盐场打工,口头约定每月工资3000元,包吃包住,每月先发200-300 元生活费,人走清账。2019年8月,受台风影响,盐场受灾停工,艾某与吕某提出想回老家,并索要工资,但张某拒绝支付,还把两人赶出盐厂。两人都已 50 多岁,文化水平低,沟通存在问题,也缺乏有力证据,到很多部门反映都没有结果,只好回了老家。
2020年初春,吕某无意中听村里外出的年轻人说检察机关可以帮弱势群体索要劳动报酬,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拨通了垦利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中,该院检察官尉风华详细询问了吕某与艾某的打工地点、老板信息、有无证人等情况,并告诉他们可携带好手里的证据到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疫情影响,且两人年事已高,来回奔波不易,承办人主动到市、区两级有关部门调取了信访和调查材料,并来到两人打工的盐场调查,找到了有力证据。2020年8 月,垦利区检察院支持两人到该区法院起诉,后法院调解结案,同年 11 月 25日,吕某与艾某拿到了张某拖欠的 2.1 万元工资。
新年来临之际,有老乡又约吕某来垦利打工,吕某想起办案过程,不禁给检察官发来了拜年短信。
近年来,垦利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以支持起诉工作为着力点,帮助农民工获得法律救济。同时,与人社局、司法局及律所等部门加强沟通,共同关注因欠薪遭受困难的农民工,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20年,共办理各类涉及农民工讨薪案件29件,已为农民工索回劳动报酬23万余元。王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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