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的﹁老大难﹂解决了

山东法制报 2019-08-14 16:10 大字

“谢谢你们,不仅惩办了虚假诉讼,还把困扰我们六年的‘老大难’问题给彻底解决了。”近日,东营市垦利区兴隆街道办相关负责人来到垦利区检察院,说出这样一番肺腑之言。

2018年 11月,垦利区兴隆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来到垦利区检察院,反映某村村民涉嫌虚假诉讼问题。但因新旧拆迁标准不明确、村财务来往记录不详细等原因,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该院检察官首先调取了张某等村民与村委会的法院审判卷宗,分析归纳案件突破口,确定调查方向,后多次询问开发区财政局、迁占办相关工作人员、该村多届村委主要成员,查询青苗补偿标准、与案件有关的账目等,经多次反复核算,确认存在虚假诉讼事实。

经调查发现,该村村民张某等人于2017年 10月到法院起诉本村村民委员会,法院以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受理该批共14 起案件。其中村民张某等人起诉的 3起案件涉嫌虚假诉讼,张某等人实际已经领取了迁占补偿款和树木补偿款,又向村委会索要补偿。原村委会主任在没有村委会授权的情况下出庭应诉,经法院主持调解,该村委会对张某等人给予赔偿。

办案检察官在该院办案工作区询问了张某等人,在充分的证据面前,张某等人承认已经领取过相应补偿款,不应再起诉主张权利。目前张某等人已经将重复领取的补偿款退回兴隆街道办财务管理结算中心。因当事人虚假诉讼致使法院作出的调解书损害了集体利益,为依法打击虚假诉讼行为,今年 3月14日,该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5月7日,法院作出再审裁定。

随着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兴隆街道办相关负责人来到垦利区检察院,向检察院反映该村原村委会主任任职期间村“两委”成员轮流坐班记录没交接、个别村民法律意识淡薄越级上访等问题。

“虚假诉讼要惩治,其他问题也要想方设法帮助解决。要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在检察工作的实处。”该院检察长贾永胜要求办案人员将检察服务延伸到案外,一方面,通过“法治夜校”、逐户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逐一梳理村民中存在的法律知识欠缺、矛盾堆积严重等问题;另一方面,针对存在的问题印制法治宣传册,送法入户,向相关当事人及时释法说理。

2019 年的春天,是该村20 多年来全村忙春种、无一上访、无一争抢水源的春天。在检察官耐心的释法说理下,老村最后的六户村居也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表示不再上访,历时六年的拆迁遗留问题得以彻底解决。王艳青秦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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