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李上海等 15 人涉黑案

黄河口晚刊 2019-05-16 15:25 大字

本报讯 5月14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上海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担任本案审判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出庭履行职务。

垦利区人民法院于1月31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李上海,以9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八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宣判后,被告人李上海等12人不服,提出上诉。

案件受理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通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并听取检察机关及辩护人意见,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经审理查明,自1998年以来,上诉人李上海纠集李亮、李海峰(在逃)、姬银强等社会闲杂人员,以盗窃东营莱建原油为业。后该组织不断发展壮大,逐渐形成了以李上海为组织者、领导者,以李亮、孙燕海为骨干成员,以姬银强、宋波、张涛、燕全城、刘明明、张凯凯等为积极参加者,以马瑞瑞、赵国华、李晓龙、郭玉波等为一般成员,人数众多、人员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在莱建附近盗窃原油,为他人摆平事端,在红光码头收取保护费,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机场周边强揽工程、敲诈勒索、强拿硬要等手段获取巨额经济利益。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有组织地实施了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保险诈骗罪等31起违法犯罪事实。该组织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垦利区永安镇等沿海周边地区形成重大影响,特别是对东营机场周边地区的土方、砂石料、工程机械等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报记者)

新闻推荐

东营市农业农村局 向农业农村黑恶势力和行业乱象“亮剑”

本报讯近日,市农业农村局扫黑办同市农业执法支队对垦利区永安镇20多家农资经营店和农资经营市场进行了彻底排查。活动现场...

垦利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垦利区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