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收假币,心有不甘再折兵 一持有、使用假币违法人员被依法处罚

黄三角早报 2019-04-24 13:19 大字

本报4月22日讯(记者王超)摆摊做生意的王某不小心收了假币,为了挽回损失,竟然产生了“转手”的念头,结果被人识破报警。因持有、使用假币,违法人员王某最终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提起假币的来源,王某也颇感委屈,自己平时以在汽车站等场所摆小摊零售物品为生,却不想几天前因一时大意,误收了一张面值100元的假钞,而汽车站等场所人员流动量大、速度快,王某自己也无法确定是何人给了他这张假币。

收到假币后的王某不仅没有及时上缴,反而心存侥幸,想要将这张假币再花出去以挽回自己的损失。结果,在王某企图使用假币购买物品时被识破,对方向公安机关报警。最终,王某的行为被发现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询问,王某对自己持有、使用假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日前,公安机关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四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王某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因为使用假币而被处罚的人不在少数。2018年11月一晚,垦利公安接到报警称,在某集市上,有人使用假币。民警赶往现场后了解到,报警人是集市的负责人,在年会上发现有人用假币消费才报了警。民警现场在男子林某钱包内发现了三张假币,并在嫌疑人林某身上发现多张假币,加上受害群众陆续送来的假币,共计1400元。

民警立即将嫌疑人控制并带回所内作进一步调查。经询问,嫌疑人林某对其在年会集市上使用100元面值假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后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给予林某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日常生活中,我们发现或者收到假币该如何处理?民警提醒,当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误收假币后,不应再次使用,要主动上缴到公安机关或金融机构。如果看到别人大量持有假币应劝其上交,或向公安机关报告,以便警方尽早介入,避免假币流入市场,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本报提醒,群众在生活中要仔细辨别货币真伪,以防上当受骗,发现有人使用假币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不法分子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利用假币牟利:“找零”时不法分子以大面额假币购买小额物品的方式,骗取“找零”的真币。购物时,不法分子多在傍晚或夜间光线昏暗时使用假币,直接在小商店、小摊点、农贸市场等地购买商品;或到农村集市等地购买农牧产品。

其次,不法商贩乘顾客不备,用假币调换顾客支付的真币,然后谎称面额大“找不开”或钞票有问题,将假币退还顾客,请顾客重新支付。购买高档商品并“调包”,多名不法分子配合,先用真币付款,购买大量名烟名酒等高档商品,麻痹受害人;然后找借口(如怀疑烟酒质量)退钱;最后装作“回心转意”,再次提出购买。

还有就是,用少量真币冒充所谓“高仿真假币”样品,蛊惑受害人购买,在正式交易时,将大批裁剪好的花边纸(或花边冥币)捆扎,上下两面用真币或者高质量假币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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