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铺开

东营日报 2018-12-15 16:01 大字

本报讯 2017年,作为垦利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先行者”———郝家镇八里村领到了东营市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在此之前,八里村对村集体153.67万元资产进行了清理核算,将资产设置成510股量化到人,符合条件的村民占459股、村集体占51股。至此,八里村资产变成了股本,村民变成了股东,村内资产得到盘活,并全部细化成股分到了符合条件的村民名下。

土地是乡村振兴的核心资源。长期以来,农村集体经济运行过程中,资产权属不明、成员边界不清、运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限制了集体资产的有效配置和有序流转,抑制了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新形势下,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于推进东营市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实现农民群众持续增收、促进农村繁荣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此背景下,2018年,东营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铺开。9月30日,东营市率先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共清查核实资产137 . 80亿元,农村集体土地总面积463 . 98万亩。截至12月7日,全市1298个村(居)成立了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完成改革任务,占全市涉农村居总数的74%,超额完成了2018年预定的改革目标。

随着改革的推进,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集体所有资产全部量化,设置股权,配置到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头上。以让更多群众享受改革成果为目标,东营市充分考虑户籍、土地承包、福利分配、集体经济组织贡献等因素,严抓身份界定,摸清成员底数,尽可能扩大覆盖面,让更多的村民享受部分股权。像河口区通过函询函证的方式,对未迁出户口的出嫁女和双生女、独生女确认成员身份,有效保护了妇女合法权益。垦利区郝家镇集体资产与村民收益权挂钩,即便户籍迁走,村民的股权还在,并不代表不能享受村集体分红,其结果是村民变成股民和产业工人,城镇化合并村进程加速。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真正激活了土地市场价值,顺应了乡村产业发展需要、支撑了适度规模经营的现代农业,也释放了改革红利,探索出了一条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子。东营区胜园街道在产权制度改革中,不仅解决了多年来累积的历史遗留问题,还发挥了“裂变效应”,实现了一举多赢,探索形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胜园模式”。以西现河村为例,原来是“空壳村”,没钱搞建设,逐渐成为街道脏乱差的典型。产权制度改革后,仅集体租金收入就达到100万元。胜园街道14个村居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新增资产2000万余元,半年时间就增加集体收入55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村庄环境面貌焕然一新。不仅如此,通过产权制度改革,群众的收入也增加了,南田居委会将部分新增集体收入用于村民福利,仅去年就给每名村民发放1000元的现金分红和价值500元的福利物品。东现河村、西现河村将部分新增集体收入,通过股权配置的方式分配给群众,资金变股权,村民变股民,建立起群众增收长效机制。

(记者 李怀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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