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 2018 年度非师范类毕业生实名登记报到、调整、改派和落户等手续办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东营日报 2018-07-05 11:01 大字

" class="group1"target="_blank" >" class="group1"target="_blank"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东营市2018年度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网上实名登记报到、现场报到、调整、改派和落户等手续办理自2018年7月16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开户流程

1 .省内高校毕业生:毕业生已在就读学校注册开通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学生个人账号,请继续使用。

2 .省外高校东营生源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基本信息,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簿及证明个人填写信息(如计算机水平、外语水平、政治面貌等)的证件,到东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东城南一路290号)一楼大厅南厅毕业生就业窗口办理信息比对、网上开户手续。

3.在东营就业的省外高校非东营生源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基本信息,携带该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审批盖章的入学年《**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印章,该复印件为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供)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簿及证明个人填写信息(如计算机水平、外语水平、政治面貌等)的证件,到东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东城南一路290号)一楼大厅南厅毕业生就业窗口办理网上开户手续。

二、毕业生实名登记报到和就业报到流程

1 .东营生源未就业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学生个人账号,使用“实名制登记系统”栏目,按系统提示完成“实名制登记”后,在报到期限内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未就业实名登记手续。

2.网上签约的已就业毕业生先到用人单位报到,由单位统一组织到本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手续。离校时以签订劳动合同、灵活就业证明、非派遣签约等方式落实用人单位的,离校时未落实用人单位和离校后准备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应当登陆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使用“山东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管理服务系统”向户籍所在地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实名登记。

3.请已进行实名登记报到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实名登记系统及时反馈就业信息及各类就业服务需求,以便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为每名有服务需求的毕业生提供更加快捷有效的就业服务。

三、调整与改派

1.调整手续(又称“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落实用人单位,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离校时未就业毕业生在市内落实用人单位的,网上签约后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直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在省外落实用人单位的,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2.改派手续是指毕业生离校时已落实用人单位,且就业报到证也已签发到用人单位的,在改派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申请回户籍地,或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完成就业信息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的就业手续。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东营生源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未落实就业单位回东营市的,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到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已就业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后在东营市落实就业单位的,完成网上签约后,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新用人单位所在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毕业生到省外单位就业的,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四、落户手续的办理

1 .回生源地未就业毕业生:省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办理实名登记后持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一楼毕业生就业窗口办理《未就业落户证明》;省外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办理网上开户的同时办理《未就业落户证明》。

2.已在东营市就业毕业生:对毕业前已在东营市落实就业单位且网上签约的毕业生,公安部门凭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和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派遣的就业报到证办理落户手续。

五、档案转递、组织关系办理等有关问题说明

1 .档案转递:已就业毕业生的档案按照就业协议标明的档案转递详细地址转递。未就业毕业生的档案转递到生源地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单位的毕业生的生源地为东营区)。

2 .需办理组织关系的毕业生,请到市委组织部咨询办理。

六、咨询电话

各县区毕业生就业政策可向本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咨询。市、各县区就业政策及档案管理咨询电话:

毕业生就业科:0546-6378978(政策)

市人社局档案中心:0546-6378729、6378637、6378638(档案)

东营区:0546-8229379河口区:0546-3661159

垦利区:0546-2521015

广饶县:0546-6445902(政策)6441163(档案)

利津县:0546-562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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